为了满足施工要求,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现场临电设计必须合理布置,符合《JGJ46-88》及《JGJ59-99》规范、标准,而且要经过仔细审查。
首先要审核现场临电设计施工平面图和总负荷量。审核时不可能随身携带设计技术数据资料,但通过估算可以简单明了地估算出临电施工平面图中分支线电流、总线电流、导线截面、开关容量等电气设计。这对审核临电设计是否合理和安全非常必要。估算方法如下:
380/220V,千瓦、电流
(1) 电力加倍(另,适当考虑启动峰值)
(2) 单相千瓦4.5A
(3) 两相380V电流2.5A(kVA)
应用说明:
(1)7.5kW电动机按“电力加倍”7.5×2=15A
(2)220V、2kW“单相千瓦4.5A”2×4.5=9A
(3)7000VA(kVA)交流电护体系的施工质量是保证基础施工安全、保证不发生重大坍塌事故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对支护体系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 锚杆现场抗拔试验报告(验证锚杆的设计或求得锚杆的容许拉力。)。
b. 支护结构的完整性检测报告(如检测支护桩桩身是否断裂、严重缩颈、离析和夹泥等)。
c. 锚杆压浆记录(包括压浆压力、压浆持荷时间等)、砂浆强度报告。
d. 预应力锚杆的预应力张拉记录。
e. 支护结构的强度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
f. 其他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检测的项目的检验报告等。
(2)深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各种监控记录及其定量分析结论的抽查。主要包括:
a.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记录及定量分析(包括位移速率和累积移量的计算、位移——时间变化曲线、位移速率增大的原因分析等)。
b. 支护结构关键部位、临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及定量分析(包括沉降和沉降速率的计算、对比分析等)。
c. 肉眼巡视和裂缝观测记录(如桩顶冠梁裂缝、临近建筑物裂缝的发展情况,严重的基坑渗漏、管涌等)。
d. 降水井抽水量及含砂量检查记录。
(3)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其他安全情况的抽查:
a. 施工顺序的抽查(如分层开挖、分层喷锚,人工挖孔桩的分段开挖、跳桩开挖等)。
b. 深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坑边荷载的抽查(一般情况下,本地深基坑支护设计时,如建设方未提出特殊要求,坑边荷载均按10kN/m<sup>2</sup考虑)。
c. 基坑临边防护抽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深度超过2m的基坑应按高处作业规范设置临边防护)。
d. 人员上下专用通道、喷锚施工时搭设的临时支架的稳定性、挖土机械位置以及人工挖孔桩孔内通风、照明、应急设备等的抽查。
3. 深基坑(沟槽)施工完工后的安全监督
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深基坑施工方案、支护体系设计文件、监控措施及方案等,对交付使用的深基坑(沟槽)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直至基础施工土方回填完毕为止。主要包括:
(1) 深基坑(沟槽)有关工程记录、图纸、工程水文地质报告,设计变更资料、检验资料、监控记录与分析结论,支护体系验收资料等的移交及后续监控工作转移落实情况等。
(2) 各种监控记录及定期分析结果(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3) 坑边荷载(原材料的堆放、临放设施、机械设备等)是否超过设计要求的荷载和距离等。
(4) 深基坑(沟槽)的暴露时间是否超过设计规定的允许时间等。 (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