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安全资源的合理投入是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经济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如何把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文章从多方面阐述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的具体办法及实施措施。
关键词:安全生产;施工费用;安全文明;费用计取;费用监管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10-0117-02
建筑工程安全投资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安全进行,在安全活动中投入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因此某项工程安全员、安全技术、安全设施等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援救及预防、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花费等,均应视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投资。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为:
(1)安全生产: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费用、检测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费用、消防设施、电器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等等。(2)文明施工:围墙的美化,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生活清理外运;现场绿化;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计取过程中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包括脚手架安全网设施;“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措施、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消防安全措施;现场环境优美;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和费用计取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中应包含单独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建设行政主观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则应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书。
建设单位以及中介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编制的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工程预算时应按规定单列费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招标。同时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单列该项费用。
中标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金额、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开工前应预付安全文明措施不少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竣工前付清。
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同时应及时申请现场考评,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现场考评。
在费用考评过程中,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安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即时联络制度,建立一个网络交叉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该费用的管理。具体程序是施工企业在项目报建时应同时向造价管理部门申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部门组成由安检机构、现场监理等组成的考评组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措施费”使用清单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的完成则需要各管理机构之间充分沟通、及时联络),并根据考评情况,联合出具考评报告,最终确定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