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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管理与施工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6月04日

  二、安全生产的检查与奖罚  

  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是工作的一般程序,安全生产也不例外,在安全生产布置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施工场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施工活动场所内常规性安全检查成为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 

  常规性同时也反映了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应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特殊性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进行的检查,参加人员层次多、检查范围广,有时带有针对性。定期检查是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项检查制度,有固定的时间,属于例行检查范畴。不定期的检查,虽不是制度化的检查,但它的意义非同一般,不定期检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它更有实际性,这样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更有效,作为施工企业,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奖罚机制。建立奖罚机制和企业制定的其他奖罚制度一样,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企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安全工作做不好,企业遭受损失、职工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对哪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是必要的。后果严重的,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程序予以严罚。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工危害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及提出重要建议,有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也应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也是一种动态管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才能最终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宏伟目标。  

  总而言之,施工现场的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必须事无巨测,随时做好防备工作,同心协力,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参考文献:  

  [1]宋小佳.浅谈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的策略与技巧.深圳土木与建筑,2005,(2).  
  [2]张红英.无效施工合同与民事法律后果.天津市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6,(3).  
  [3][美]J.D.费雷姆.新项目管理[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社,2001.  
  [4][美]笠兹纳.杨爱华,杨磊,王增东译.项目管理计划、进度和控制的系统方法[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5]赵涛,潘欣鹏.项目整体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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