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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屏障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5日

  在施工生产中,由于某方面的失误或过失,经常会发生一些能量不正常的散逸──事故,其结果是给人员和财产造成意外的伤害和损失。其中有些精神损失和政治影响是无法补救的,它可能给几代人的心灵深处留下重重的创伤和阴影。因此,所有从事施工生产的工厂、企业无不使出浑身的解数,调动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想尽办法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在施工生产和事故之间设置层层障碍,以确保安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防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其最终目的是在施工生产与事故之间设置许多道屏障,对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进行阻挡和破坏,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纵观历史上安全防范措施的发展过程,横看世界各国在安全设防上取得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要在施工生产和事故之间设置5道重要屏障。这不是一个发明创造,它只是一个经验的总结。这5道屏障是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这是在繁杂、庞大的安全施工生产系统工程中理出来的5条清晰主线。

  第1道屏障: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所有的人同所有的动植物一样,都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它是求得生存的最原始的最基本的一种本能。但人与人之间这种本能的差异却很大,如有的人即使从事危险性很大的工作也能做到终生不受伤害,有的人就是做一般的工作,仍经常受到伤害,这就是事故致因理论中单因素理论──“有事故倾向的工人”的理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工业化施工生产的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创造财富的过程,其中最先进的科技含量又很大,因此对人的素质要求就一定得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必须得强,这就如同对飞行员和清扫工的素质要求不同的道理是一样的。企业在招聘和选用人员时必须要注重以下3个方面。

  1.人的基本素质好。做为一个自然人,其素质差别非常大。素质可分为身体素质、精神素质和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好是指人的身体发育正常,躯体及内脏器官没有疾病,能够正常地从事各种活动;精神素质好是指人的思维敏捷,反映迅速,神经方面健康、理智,对各类事故能迅速地做出正确的判断;思想素质好是指人的世界观和道德品质,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乐于奉献、与人为善、把爱心献给大家的精神。其次,人的基本素质也包括热爱生活,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
  2.有较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和工作实践能在潜移默化中丰富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虽然是求得生存的一种本能,但除了生理上的那些自我保护功能外,其余的都是后天通过学习模仿、经验积累、接受教育等等形式获得的。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都能利用各种方式巧妙地保护自己。
  3.受教育程度和接受安全专业培训情况。通过文化程度可以从一个侧面看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智商的高低;通过接受安全培训情况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安全专业基础知识(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掌握的程度如何。总之,受教育的程度高,经过高水平长时间安全专业培训的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疑是较高的。

  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一个发自内心的主动意识,是一种需求,一种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内在潜意识。把它做为施工生产与事故间的第1道屏障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2道屏障:强有力的行政保证体系

  行政保证体系可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国家各级政府,一个是行业各级组织。虽然他们在职能和权力上所起的作用不同,但它是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的最基本也是最有力的保证之一。

  为了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及各级政府必须制定出保证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并以法定的形式颁布,强制执行。在政策和法律方面同时也要对安全生产给予必要的保障和倾斜,各级政府要层层贯彻,并严格指令各行业、企业认真执行。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不断地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行业、企业要利用政府职能作必要的干预和处理。

  行业要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制定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并要以强有力的手段要求下级各机构、企业严格执行。对存有问题的机构和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和处理,对企业进行考核时应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

  企业要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行业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出本企业的各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等等。企业的各级行政一把手,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安全工作的第1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为了能够达到目的,企业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安全工作,如安全风险抵押,处罚违章人员和失职的管理人员,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评先选优”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等等。

  第3道屏障:技术保证体系的科学正常运作

  技术保证体系是一切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如果在技术方面的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那是最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它远比作业人员个人违章行为所造成伤害的后果要严重得多。做为施工生产企业来讲,为了保证安全施工生产,在技术方面应抓好两方面工作。

  首先要确保在用的和将要购进的各类设备、工具、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生产的需要,能够满足所出产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需要。从世界各国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中不难看到,由于机械性能、产品质量、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而引发的惨案时有发生。因此,企业中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这一关。

  其次要确保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操作方法、人员配置、机械工具的配置、安全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的合理性、科学性。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健全一套完整的、严密的、运作正常的技术保证体系和技术文件运作程序。技术保证体系为:企业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处-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科-分部工程专责工程师-分项工程技术员。该体系要选用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敢于负责的人员来担任。技术文件的运作程序应为: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会签-总工审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积压有关部门和人员会签-总工审批(项目)-向施工人员交底-开始施工生产-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指导。这套程序在实际运作中还要做进一步的细化,要建立起一套制度和办法;要做到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生产前,要详细地向施工生产人员交底,否则不得开工。对未按此要求做或擅自更改方案措施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要严肃技术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在技术上确保安全施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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