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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1年30号),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简称审核规范)。通过反复学习,理解,并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因素多,风险极高,控制难度大等特点,笔者认为,正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特点,更应尽快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一、 遵循六大亮点,达到最佳绩效

为了达到最佳绩效,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转的全过程,必须遵循《指导意见》中强调的六大亮点。这六大亮点正是我们传统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

1、 强调组织领导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参与有关活动,承担起相应的职能。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在职业安全健康活动中起领导作用。根据单位规模和活动类型,在征询员工及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书面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定期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其持续适用性。

最高管理者应具备足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能力和可利用资源,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并确定其参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范围与频次。

用人单位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或几名成员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管理职责、权限。

用人单位中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责,有关人员应接受自己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管理职责、权限。

用人单位应规定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责,有关人员应接受自己所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

对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及负责辨识、评价和控制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及风险的工作人员,应确定职责、权限和作用,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

2、 强调群众参与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活动是员工的权力和义务。要与员工及其职业安全健康代表进行协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员工要推选职业安全健康代表,用人单位应作出安排,以保证员工及其职业安全健康代表有时间,有资源来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五大要素的活动。

3、 强调培训

用人单位应确定各类人员所必须的职业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并根据单位规模、活动性质和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文化程度和所承受的风险,制定培训方案,确保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能完成所承担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任务和职责。职工接受培训后,要对其能力进行鉴定。

培训应是免费的,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培训工作由专业人员来完成。

对培训方案应进行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对培训方案进行修改,以保证其相关性和有效性。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要参与培训方案的评审工作。

用人单位要定期提供有效及时的新员工培训和知识更新计划。在实施变革措施前(新作业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标准、规范等),确保员工得到相应的培训。

4、 强调评价

用人单位应制定定期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监测、测量和记录程序,确定适用的定性和定量的测量方法,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绩效测量。其目的是确定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是否得到实施,风险是否得到控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需要做出调整,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调整,以及用人单位管理机构及测量方式做出调整。

通过监测活动及时提供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信息反馈,用来确定日常危害辨识、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的信息,以及为改善危害辨识、风险控制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决策依据。

用人单位对工伤、疾病和事件起因及潜在原因的调查,应识别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调查结果形成文件应与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交流;委员会提出的合理建议与负责采取纠正措施的人员交流这将作为管理评审的一项内容,在绩效改进活动中考虑。

管理评审的发现应予以记录,并向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关人员、委员会、员工及其代表正式通报,以便他们采取适当改进措施。

用人单位应针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监测、测量、审核、管理评审所提出的预防与纠正措施,制定管理方案,启动、策划、实施、检查各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包括管理体系自身变化,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各有关要素和整个体系。

5、 强调文件化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特别强调文件化。范围有: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关键岗位与职责;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风险及预防和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内的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评价、审核、管理评审结果均要形成文件。所有这些文件要做到文字通俗易懂,便于使用者理解,易于查询。要定期对这些文件进行评审及必要的修改,并向有关人员或受影响的人员传达。

用人单位应编写、管理和保存职业安全健康记录,确定记录保存时间。记录范围: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产生的记录;有关工伤、疾病和事件的记录;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有毒物质暴露量、作业环境监测与员工健康监护的记录;主动与被动的测量记录。

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发放和使用场所收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6、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主线是风险控制过程,而基础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制定目标、管理方案;落实运行控制;准备紧急应变;加强培训,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意识、知识、技术; 通过监控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要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信息;对实施风险控制措施的人员提出能力要求和相应培训要求。参与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的人员应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关工作能力。培训一些小组来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是一种很好的方法;较好办法是对全部危害进行综合评价。

二、 几点建议

1、 建筑施工企业应主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既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一种国际化的科学管理模式,而建筑施工企业又是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单位(这在国家《安全生产法》中已经指明了的),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主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尽快自行运转起来,并持续改进绩效,直至达到最佳绩效,再根据发展需要,主动申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予以审核和认证,逐步提高在国内、国际建设市场中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

2、 建设行业组建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机构

建设行业系公认的危险行业,其特点就是危险因素多,风险高,控制难度大,一般性职业安全健康认证机构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最佳认证效果。建议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位市建筑安全协会牵头,吸收精通建筑安全的专家、高级工程师、教授组建建设行业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机构,负责建设施工企业的咨询、认证工作。尽快申请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予以审查认可,以便迅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咨询、认证工作,使更多的建设施工企业获得打入国际建筑市场活动的入场券。

3、 建议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洽商,如何在全国建设施工企业中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方法、措施、步骤,以便尽快在建设行业中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科学化,把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樊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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