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部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首先要把握应急预案环节,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反应、及时控制。同时,要加大对污染隐患排查的力度,对查出的污染隐患,由县政府下达整改通知。还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宣传、技术支持等手段,提高社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把如何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推到了前沿,能否及时防范、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也是对环保部门工作水平的检验。作为基层环保部门的负责人,通过几年工作实践,我认为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上,应认真把握好3个关键环节,积极应对,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使环境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理。
一是把握应急预案环节。这个环节很重要也很关键。齐河县在2003年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爆炸、有毒化学品泄漏、生态破坏等突发性污染事件,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实行部门联动,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反应、及时控制,把污染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2004年5月27日,外省一化工厂把10吨含有二甲苯、甲苯、砷、汞等物质的危险废弃物丢弃到齐河县华店乡境内。接到群众举报后,齐河县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行动起来,妥善处理了这起环境污染突发事件。2005年齐河县又进一步细化修订完善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增强了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
二是把握隐患排查环节。近几年,齐河县加大了对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力度,根据国家环保专项行动和省政府环保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每年不定期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深入到经济开发区、饮用水源地、赵牛河流域、重点乡镇等重点区域,对各类环境污染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对重点污染企业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采取非常之举,进行彻底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对查出的污染隐患,由县政府下达整改通知,提出具体的整改目标和措施,并强化监督管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在必要时进行驻厂“零距离”监管,全面督促污染隐患的消除。
三是把握长效机制建立落实环节。首先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功能,加强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自救意识,提高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轻事故危害;二是通过上门服务、技术支持等着重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对环保专业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应对处理重大污染事故的技术要求,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环境公告、环境污染预警等制度,强化环境信息通报,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及可能存在的污染危害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