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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应急演习策划与组织实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07日

3.全面演习
全面演习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习活动。全面演习一般要求持续几个小时,采取交互式进行,演习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响应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战性演习,以展示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
与功能演习类似,全面演习也少不了负责应急运行、协调和政策拟订人员的参与,以及国家级应急组织人员在演习方案设计、协调和评估工作中提供的技术支持。但全面演习过程中,这些人员或组织的演示范围要比功能演习更广。全面演习一般需10~50名评价人员。演习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书面汇报外,还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三种演习类型的最大差别在于演习的复杂程度和规模,所需评价人员的数量与实际演习、演习规模、地方资源等状况有关。无论选择何种应急演习方法,应急演习方案必须适应辖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需求和资源条件。应急演习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确定应急演习方法时,应考虑本地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执行程序制定工作的进展情况,本地区面临风险的性质和大小,本地区现有应急响应能力、应急演习成本及资金筹措状况,相关政府部门对应急演习工作的态度和各类应急组织投入资源的状况等因素。
针对不同性质的风险,城市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选择其他类型的演习方式,如针对核事故,按照《国家核应急计划》开展单项演习、联合演习和综合演习。应急演习频次首先应满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定,建议城市能每两年进行一次针对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全面演习,并在全面应急演习前,开展若干次桌面演习和功能演习。通讯演习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二、应急演习参与人员
按照演习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可将应急演习参与人员分为如下5类:
1.演习人员
演习人员是指在演习过程中尽可能对演习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其在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演员。他们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财产和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演习人员主要来自城市各类应急机构和组织。
2.控制人员
控制人员是指根据演习情景,控制应急演习进展的人员。他们在演习过程中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习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习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习过程的安全。
3.模拟人员
模拟人员是指在演习过程中扮演、替代正常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应与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所相互作用的机构或服务部门的人员,或模拟事故的发演习目标展开。
目标1 应急动员
展示通知应急组织,动员应急响应人员的能力。本目标要求责任方应具备在各种情况下警告、通知和动员应急响应人员的能力,以及启动应急设施和为应急设施调配人员的能力。责任方既要采取系列举措,向应急响应人员发出警报,通知或动员有关应急响应人员各就各位,还要及时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和其他应急支持设施,使相关应急设施从正常运转状态进入紧急运转状态。
目标2 指挥和控制
展示指挥、协调和控制应急响应活动的能力。本目标要求责任方应具备应急过程中控制所有响应行动的能力。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和应急组织、行动小组负责人员都应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事故指挥体系(ICS),展示指挥和控制应急响应行动的能力。
目标3 事态评估
展示获取事故信息,识别事故原因和致害物,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及其潜在危险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主动评估事故危险性的能力。即应急组织应具备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收集、获取事故信息,评估、调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危险性以及危险品泄漏等有关情况的能力;具备根据所获信息,判断事故影响范围,以及对居民和环境的中长期危害的能力;具备确定进一步调查所需资源的能力;具备及时通知国家、省及其他应急组织的能力。
目标4 资源管理
展示动员和管理应急响应行动所需资源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根据事态评估结果,识别应急资源需求的能力,以及动员和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的能力。
目标5 通讯
展示与所有应急响应地点、应急组织和应急响应人员有效通讯交流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建立可靠的主通讯系统和备用通讯系统,以便与有关岗位的关键人员保持联系。应急组织的通讯能力应与应急预案中的要求相一致。通讯能力的展示主要体现在通讯系统及其执行程序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目标6 应急设施——装备和信息显示
展示应急设施、装备、地图、显示器材及其他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情况。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足够应急设施,且应急设施内装备、地图、显示器材和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与管理状况能满足支持应急响应活动的需要。
目标7 警报与紧急公告
展示向公众发出警报和宣传保护措施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迅速完成向一定区域内公众发布应急防护措施命令和信息的能力。
目标8 公共信息
展示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准确信息的能力。本目标要求责任方具备向公众发布确切信息和行动命令的能力。即责任方应具备协调其他应急组织,确定信息发布内容的能力;具备及时通过媒体发布准确信息,确保公众能及时了解准确、完整和通俗易懂信息的能力;具备控制谣言、澄清不实传言的能力。
目标9 公众保护措施
展示根据危险性质制定并采取公众保护措施的能力。本目标要求责任方具备根据事态发展和危险性质选择并实施恰当公众保护措施的能力,包括选择并实施学生、残障人员等特殊人群保护措施的能力。
目标10 应急响应人员安全
展示监测、控制应急响应人员面临的危险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保护应急响应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能力,主要强调应急区域划分、个体保护装备配备、事态评估机制与通讯活动的管理。
目标11 交通管制
展示控制交通流量,控制疏散区和安置区交通出入口的组织能力和资源。本目标要求责任方具备管制疏散区域交通道口的能力,主要强调交通控制点设置、执法人员配备和路障清除等活动的管理。
目标12 人员登记、隔离与去污
通过人员登记、隔离与消毒过程,展示监控与控制紧急情况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在适当地点(如接待中心)对疏散人员进行污染监测、去污和登记的能力,主要强调与污染监测、去污和登记活动相关的执行程序、设施、设备和人员情况。
目标13 人员安置
展示收容被疏散人员的程序、安置设施和装备,以及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在适当地点建立人员安置中心的能力。人员安置中心一般设在学校、公园、体育场馆及其他建筑设施中,要求可提供生活必备条件,如避难所、食品、厕所、医疗与健康服务等。
目标14 紧急医疗服务
展示有关转运伤员的工作程序,交通工具、设施和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以及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的准备情况。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将伤病人员运往医疗机构的能力和为伤病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转运伤病人员既要求应急组织具备相应的交通运输能力,也要求具备确定伤病人员运往何处的决策能力。医疗服务主要是指医疗人员接收伤病人员的所有响应行动。
目标15 24小时不间断应急
展示保持24小时不间断的应急响应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在应急过程中具备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能力。重大事故应急过程可能需坚持1日以上的时间,一些关键应急职能需维持24小时的不间断运行,因而责任方应能安排两班人员轮班工作,并周密安排接班过程,确保应急过程的持续性。
目标16 增援(国家、省及其他地区)
展示识别外部增援需求的能力和向国家、省及其他地区的应急组织提出外部增援要求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向国家、省及其他地区请求增援,并向外部增援机构提供资源支持的能力。主要强调责任方应及时识别增援需求、提出增援请求和向增援机构提供支持等活动。
目标17 事故控制与现场恢复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和恢复现场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事故发展和清理、恢复现场的能力。事故控制是指应急组织应及时扑灭火源或遏制危险品溢漏等不安全因素,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现场恢复是指应急组织为保护居民安全健康,在应急响应后期采取的清理现场污染物,恢复主要生活服务设施,制定并实施人员重入、返回与避迁措施等一系列活动。
目标18 文件资料与调查
展示为事故及其应急响应过程提供文件资料的能力。本目标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根据事故及其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记录、日志等文件资料,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应急不足改进建议的能力。从事故发生到应急响应过程基本结束,参与应急的各类应急组织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记录保存、报告编写等工作程序和制度,保存与事故相关的记录、日志及报告等文件资料,供事故调查及应急响应分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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