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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26日


    7)得到气象信息服务

    应和当地或国家的气象部门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发生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以利于科学安排救援行动。

    8)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应提供尽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资如交通工具、医疗器材、药品和衣物、食品、临时避难场所、资金等。

    9)公开事故信息

    接待新闻媒介并告之特大事故发生发展情况以及事故救援、伤亡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

    收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进一步修改、补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应急总指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1)地方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

    ●统一安排、组织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确保让所有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

    ●指派应急总指挥,应急总指挥应和生产经营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辖区内存在一个以上重大危险源,地方政府应对每一个危险源的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协调做出安排。必要的话,应编制一个总体事故计划。

    2)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应急总指挥应确保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各单位和组织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门密切配合,保持联系,充分了解现场危险源的情况,编制出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并寻求他们的帮助;

    ●应急总指挥应定期使现场和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结合进行演练,并根据演练经验补充、修改和更新现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发生重大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溢出和其它严重危害环境的物质泄露事故时,应急总指挥应迅速组织有能力处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

    ●应急总指挥应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3)生产经营单位在政府制定区域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的可能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情况、事故后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等以利于政府完善现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以使这些组织做好事故应急准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将危险源或现场的危险物质的变化情况及时通报政府部门,以利于及时修改、补充和更新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确保让所有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需发挥作用的人员和组织知道他们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

    ●指定事故应急协调主任,具体负责与政府和有关机构的联络。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机构及其职责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的组织保证。

    实施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等机构及专门的救护组织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为:

    1)公安部门

    ●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交通和运输管理;

    ●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内的人员疏散和撤离,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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