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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矿山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6日
 4、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根据热源不同,矿内火灾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外因火灾,是由外来热源引起的;另一类是内因火灾,是矿物等可燃物本身受到某些化学或物理作用引起的。这两类火灾,发生最多的是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发生必须有3个条件:即矿物有自燃倾向,有连续供氧的环境,热量易于积聚。矿物的自燃倾向是由矿物的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所决定的,它决定矿物在常温下氧化的难易程度,是矿物自燃的内因;供氧和聚热条件是矿物自燃的外因,它和矿物的地质条件、采矿方法、通风方式有关。   
  处理井下火灾的技术要点为:  
  1)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工作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①不使瓦斯聚积,矿尘飞扬,造成爆炸;②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③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的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⑤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退;⑥防止火风压的形成,造成风流逆转。  
  2)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井巷的火烟排除。 
  3)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  
  用水灭火最方便有效。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使火烟和水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气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窒息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其他方法直接灭火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惰性气体灭火的优点是既能使火区气体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区内的抢险和恢复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设备损坏率小;惰性气体灭火的缺点是火势强时,灭火时间长且易复燃,其冷却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因为它无助燃和自燃性,因而注入火区后,也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  
  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波,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资。
  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气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用于扑灭井下火灾。  
  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注浆防灭火是一种较简单的综合灭火方法。它是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产生的压力,加上泥浆本身的压力,把事先搅拌好的泥浆注入火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注浆灭火兼有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的优点,且取材方便,经济有效,因而在矿井中被普遍应用。  
  均压通风防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灾的熄灭。均压通风防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或隔绝灭火都较困难的场合。  
  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接灭火的方法。
 5、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矿井水的水量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或发生井下突然涌水时,会造成水灾,轻者局部巷道被淹,重者全井充水,矿毁人亡。 
  矿井发生水灾后,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等待救助,这是救护工作的重点对象。  
  1)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原则是:  
  (1)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人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  
  (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 
  (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6)搬运和抢救遇难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2)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难人员时应注意:  
  (1)发现遇难人员时,严禁用头灯光束直射其眼睛,以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目失明。正确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蒙住遇难人员眼睛,待瞳孔逐渐收缩直至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  
  (2)发现遇难人员时,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应注意保护体温。应在井下安全地点进行初步处置(如包扎、输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绪稳定以后,才送到医院进行特别护理。在治疗初期,避免亲友探视,以防过度兴奋影响遇难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3)遇难人员长期不进食,消化系统功能极度减弱又急需补充营养,应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软的、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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