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性事件)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本公司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原则,快速处置,减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员工或者上访群众的情绪,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分级负责原则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公司领导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劝返,保安人员维护秩序”的现站处置工作格局。
1.2预防为主原则
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1.3教育疏导原则
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1.4快速反应原则
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1.5依法办事原则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来访接待程序,及时果断处置突发性事件,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件类型
公司内部可能存在劳资纠纷事件;
各方面的利益冲突事件,引起公司周边村庄人员集体上访;
发生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等事件,造成较严重的人员伤亡,而在后期治疗、保险理赔等方面,引起员工或其家属的集体上访事件。
以上类型的事件均有可能成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导火索,公司应急指挥部要有充分的准备来应对突发事件。
危害程度分析
因上述类型事件等因素可能导致群体性上访、聚集、围堵、滋事等突发事件,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件分为两级:
Ⅰ级突发性事件
发生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参与人数5人(包括5人)以上的。
Ⅱ级突发性事件
发生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参与人数1~4人(包括4人)的。
3、职责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应急指挥部作为电站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
(2)负责电站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培训、演练、修订等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3)接受各级政府及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执行相关的应急指挥命令;
(4)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
(5)决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6)决定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申请扩大应急救援,并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7)负责突发事件处理、责任的追究、表彰等工作。
总指挥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本预案,负责本预案的批准;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宣布启动本预案;
(3)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指挥;
(4)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配;
(5)负责组织本预案的演练工作;
(6)应急演练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风险监测
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随时了解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将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处置。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预警分级
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进行预警。本预案将预警信息发布级别分为两个级别: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群体突发性事件,参与人数5人以上(包括5人)的事件。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群体突发性事件,参与人数5人以下的事件。
预警行动
1、 应加强对员工尤其是工伤员工、退休员工、生活困难员工等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尽可能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2、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3、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对待员工的信访和上访,尽可能将员工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公司内部。
4、出现突发性事件苗头时,要从多个角度、多方渠道、多种办法解决问题,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初期,防止突发性事件愈演愈烈。
预警结束
相关部门落实预警信息,解决相应的问题后,应将有关处置情况反馈给应急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上报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宣布预警结束。
4、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两个级别,即:Ⅰ级、Ⅱ级。
Ⅰ级响应
发生群体性上访、聚集、围堵、滋事等突发性事件,参与人数5人以上(包括5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突发性事件,本预案将其定为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
发生群体性上访、聚集、围堵、滋事等突发性事件,参与人数5人以下,对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突发性事件,本预案将其定为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程序
当发生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本公司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 由总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当值值长要根据突发性事件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全力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在发生群体突发性事件期间,当值值长必须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应急指挥部根据报告情况立即进行核实确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5、应急处置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Ⅰ级应急响应事件发生后,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查清楚,此次事件的相关情况,总指挥、值长及相关人员赶赴事件发生现站,进行调解、教育、承诺等工作。
经应急指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调解和疏导教育工作后,人群仍出现围堵、冲击等有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生活秩序行为的情况,总指挥将情况上报到政府相关部门,由派出所依法采取隔离、解散、强行带离现站等处理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1、 群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者副总指挥赶赴事件发生现站,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1、 当参与人员有打横幅、喊口号等过激行为时,保卫专责负责组织人员采取紧闭公司大门的措施进行阻拦,防止人身冲突事件发生。
2、 当参与人员出现围堵和冲击公司大门、堵塞交通、破坏公物等违法行为时,由派出所依法处理。
3、 当参与人员中出现自杀、休克等突发情况时,现站处置人员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直接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4、 发现参与人员中有人携带管制器械、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现站处置人员首先要稳定住其情绪,加以严密监视,由白沙湖派出所依法处理。
5、 对年老体弱或者患有疾病的参与人员,现站处置人员要给予适当照顾,防止发生晕倒、伤亡等意外事故。
6、 对事件中上访人员诉求的处置。
由应急指挥部指派人员和突发性事件的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形成处置意见,尽量减小事件的影响,防止事件的升级。
处置意见可根据情况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答复事件上访人员。需出具正式意见的,要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事件上访人员所在部门通知上访人员。
处置意见正式答复事件上访人员后,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事件上访人员返回。对拒不离开,继续长时间滞留的,由应急指挥部请求属地派出所协助送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