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目的
为提高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1.2.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石家庄市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1.2.3集团公司2010年《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2.4河北二建2010年《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分公司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4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企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等。
(四)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1.5.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5.4依法规范,职责明确。
1.5.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5.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项目会议室,项目经理为负责人,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电话分:13784373192
2.1.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高立飞
副总指挥:赵 亮
成 员:宋福欣 王明路 安会中 沈亚男 陈海波 王晓慧
郄彦芬 张如梅 何宝权 张连营 康华兵
(联系方式见附件《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2.1.2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组长:项目经理
成 员: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技术员 机管员
质检员 后勤人员 材料员
2.2二级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设备资源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项目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处理过程还应及时向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组织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2.2.2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3)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4)组织公司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地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5)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6)根据各施工项目发生险情的实际情况,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2.2.3应急小组职责
2.2.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职责:项目部成立专业分工明确的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相关应急救援小组进行处置协调工作。应急小组设置如下:
(1)联络组。由财务人员组成,承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
(2)现场施救组。由施工人员组成,职责为组织疏散、排险、清障、救援工作的实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3)技术信息组。由技术质量部人员组成,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运用建筑工程技术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4)监督组。由安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险情的发展状况进行监控,监督现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快速有效实施救援创造安全有序条件。
(5)调查取证组。由安全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分析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保护事故现场。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保障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的供应。做好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启动后,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到施工现场,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7)善后处理组。由财务和预算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和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会同保险部门办理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2.2.3.2群体事件应急小组职责:
(1)总体职责:负责排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信访苗头和各种群体性事件隐患,认真接待群众上访,协调处理本公司范围内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本公司范围内的突发群体性事件。
(2)具体职责分工:(按项目部分工)
项目经理办公室牵头接收批转信访件,协调、接待上访人员,转达反馈领导或上级批示精神。及时调配群体上访工作中的所需车辆、通讯工具及信息沟通工作。
项目预算、财务人员负责有关职工工资、养老、医疗、住房、失业保险、劳动纠纷、民工工资等群体上访协调落实工作。
项目施工、质量人员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排查各种矛盾,确保稳定。
项目预算负责涉及民工因分包合同方面所发生的群体上访事件中的协调落实工作。
项目安全负责涉及企业、职工财务生命安全方面的工作。
项目财务负责在改革、改制中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政策解释工作。
2.3三级组织机构及职责
2.3.1事故现场组: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现场事故评估;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3.2现场伤员营救组: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2.3.3物资抢救组: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2.3.4消防灭火组: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2.3.5保卫疏导组: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2.3.6后勤供应组: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3、预警机制
为全面掌握项目部施工生产场所的安全状态及发展趋势,及时分析发现安全管理中潜在的和显现的问题与缺陷,以制定合理、科学的预防、预控对策,从而实现预先控制、事前管理的安全管理方式,项目计划建立特殊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预警制度。在特殊天气及重大节假日前项目部和生产场所进行全面预警考核,并对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通,有发生事故倾向的项目下达书面通知,项目部施工生产场所针对预警依据权限采取相应措施,扭转被动局面,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当措施有效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转为正常或特殊天气及重大节假日平稳度过后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报警和通讯
4.1.1项目部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 现场值班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公司值班人员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向上级部门报告。
4.1.2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组长要求在现场召集应急专业队及有关人员,各司其职火速赶赴现场。
4.1.3报警和通讯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
b事故类型:如火灾、触电、伤害、中毒等。
c需要响应的内容、程度、方式。
d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或在场外设引导员。
4.2应急处理原则
4.2.1当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启用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并向应急办公室通报火灾情况。发生烧伤需要救助时,医疗救护人员妥善转移受伤人员到安全地带并临时进行积极抢救,必要时拨打120求救。
4.2.2当发生触电伤害事故时,发现人马上拉闸断电采用安全手段(配有绝缘手套、鞋,用绝缘材料干燥木杆、绳索等)使触电人离开电源,并马上告之值班电工和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迅速告之救护人员携带救护器械用品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对触电发生区域监控,并隔离人群,控制闸箱和总开关箱,不得乱动,安排电工及时检查线路、电气设备,进行维修。
4.2.3当发生中毒事故时,发现者应迅速告之应急小组,停止使用可疑物品。应急组长迅速通知救护人员,携带救护器械、常规解毒药品等赶赴现场封存、隔离可疑物,并做标识设专人监控不得再用。应急组长决定是否调动交通工具把中毒者送往医院,或需要外部急救机构救援。
4.2.4当发生人体伤害事故(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机械设备事故等),发现者应迅速告之应急小组,并召集临近员工,以安全的方式进行紧急临时救助,避免事态扩大,应急组长根据引起伤害的类别,迅速召集队员,携带抢救工具和救护器械,赶赴现场抢救。如机械运转伤害应先关闸停机,如遇坍塌时,移动压迫物卸荷脱身,避免长时间压迫窒息,如遇高处坠落时,用担架平抬轻放使其脱离危险区域。并及时通知上级领导、主管部门通报事态发展控制情况。需要外部应急机构救助时,拨打急救中心120,并安排专人疏导道路及引导救助车辆。
4.2.5当发生中暑事故时,发现中暑马上通知应急小组,应急组长迅速召集人员赶赴现场救助。救护人员要及时转移中暑人员离开高温高湿环境,解开衣扣通风,补充含盐饮料,轻度中暑者,可休息观察,重者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
4.2.6当汛期发生水灾事故时当洪水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应急程序立即启动,组织应急小组开展自救,利用现场防洪、抗洪物资如砂袋、铁锨等物资进行围挡、排水,用污水泵向外排水,项目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可提供援助的邻近项目请求支援,按照报告程序向公司报告,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损失评估。
4.2.7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当地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即向本项目及分公司、公司有关部门汇报,车辆使用项目、分公司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处理,并及时通知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4.2.8当发生群众上访和应急事件,经理办公室等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进入岗位,参加处理上访事件。项目经理办公室立即调配应急通讯工具及应急车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准备急救物品、设备、照明工具等。有伤病人员时,安排救援车辆,必要时打120向急救中心求援。凡发生的事件涉及司法部门,及时通知110指挥中心或辖区派出所参与处理。同时要做好人员统计、事故情况记录及应急措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等有关部门汇报。
4.2.9项目部一旦出现疑似病人症状或其它传染病人,相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经理办公室立即与指定医院或者120联系,送往医院进行检查,配合医务人员对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场所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消毒、采取隔离措施等办法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4.3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4.3.1本项目部救援组织应加入分公司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并按照要求,填报联络机构、联络人、联络电话(含手机),当人员变动或联络电话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告知进行变更。相应联系人的电话应24小时开机,保障畅通。
4.3.2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同外部救援机构联系,以获得最大的支持降低损失。
4.3.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应急救援人员应无条件按照指令要求,立即出动应急救援队伍:
(1)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下达的应急救援协助指令;
(2)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预案演练,下达的应急救援演练指令。
5.事故报告程序
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高立飞:电话:13784373192。何宝权:电话:15130165007。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应急设施的配备
根据项目部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如下: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1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
6.2医疗器械:担架、血压计、止血包扎用品、口罩等
6.3交通运输车辆:面包、卡车
6.4消防器材:灭火器、铁锨、消防水桶、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梯子、雨衣、雨鞋、砂。
6.5其它:电工用具、安全带等。
应急小组成员及应急各专业队长的手机全天开通,应急指挥办公室设专人值班,应急电话:13784373192
7.培训、应急能力测试和演练
7.1培训
7.1.1二级应急组织在项目开工后或半年内进行一次培训;
7.1.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7.2、演练和应急能力测试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以对应急能力进行测试。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8.恢复和善后处理
8.1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2要积极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者家属得到抚恤;
8.3积极做好受伤害员工的慰问、救济工作,切实解决受伤害员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恢复生产。
8.4事故处理过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9.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为了使预案做到实用有效,在演练中发现预案操作性不强或当应急抢救对象发生变化和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时应对预案进行评估、修改和更新。
10.相关制度
10.1项目部应急办公室,要有人昼夜值班,要备有通讯工具和内外部的应急通讯目录,实行严格交接班制度。
10.2救援和防护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良好状态,不得挪作它用,有必要可备使用说明书,其安装要利于储存、运输、拆解和使用。
10.3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及额度。
10.4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对消防设施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检查一次。
11.附则
11.1本预案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11.2项目部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项目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分公司安全管理科备案。
11.3项目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1.4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项目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11.5本预案制定后报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项目部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区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附: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高立飞 | 王明路 | ||
赵亮 | 何宝权 | ||
宋福欣 | 张如梅 | ||
安会中 | 王晓慧 | ||
沈亚男 | 张连营 | ||
陈海波 | 康华兵 | ||
郄彦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