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有效的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 。
1.2适用范围:
输煤皮带等火灾事故;
2 .危险分析
输煤系统一旦发生火灾,轻者影响上煤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重者将导致中断向锅炉上煤,使锅炉被迫停止运行,电厂停止对外供电,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引起输煤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原因:
2.1煤场自燃引起火灾;
2.2装载机将已自燃煤取到皮带机中,引燃皮带机,酿成火灾;
2.3输煤栈桥中的电缆因过热燃烧形成火灾;
2.4输煤皮带机中存煤没有及时清除,自燃起火形成火灾;
2.5筒仓、原煤仓因温度高超过规定值,自燃起火形成火灾或引起爆炸;
2.6原煤比较干燥,除尘效果不好,造成栈桥粉尘浓度超过规定值甚至达到爆炸浓度,一遇明火而引起爆炸,形成火灾。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2职责:
3.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
3.2.1.1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向厂部上报事故情况。
3.2.1.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厂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3.2.1.3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3.2.1.4督促、检查、指导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3.2.1.5 合理安排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充足、好用;
3.2.1.6 监督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的日常培训、演练工作,组织联合演习活动;
3.2.1.7 掌握发生事故的区域条件、危险源分布状况,及时采取疏散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3.2.2 安健环部、***、检修维护部职责
3.2.2.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加强人员灭火常识的教育,如抢救伤员、使用消防器材等;
3.2.2.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2.2.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紧急处理并立即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
3.2.2.4每月、周、日例行对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易爆物品进行详细检查。
3.2.3值长的职责
3.2.3.1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适时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
3.2.3.2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前负责生产现场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2.3.3 在预案启动前,值长可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以保证人员人身安全和现场安全生产为原则,调用厂部所有资源,包括车辆、消防队、抗灾抢修队等;
3.2.3.4正确执行调度命令,合理安排运行调度;
3.2.3.5协助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4.预防预警
4.1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4.2加强煤场的管理,及时清除危险易燃物品;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4.3输煤系统采用阻燃皮带。
4.4经常保持输煤皮带的清洁,有关除尘器及时可靠投入运行,尽量降低粉尘浓度。保持输煤栈桥粉尘浓度低于6mg/m3。
4.5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4.6定期检查试验输煤系统所安装的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达到完好,随时可用,输煤系统有关人员经过培训达到熟练使用消防设施的目的,电厂专职的消防队伍了解掌握火灾易发生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4.7保证现场消防设施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并定期检验。义务或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演练消防灭火方法。
5.应急处置
5.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后应立即按下火灾报警器开关,汇报班长,班长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向值长、部门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人员利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扑救,并向消防队报警;同时安排人员紧急隔离与事故相关的其他设备,确保其他设备运行正常或机组安全停运。同时拨打驻厂消防队电话8450119和119报警;
5.2输煤皮带机着火处置措施
5.2.1当输煤栈桥形成火灾时,立即停止皮带机运行,并切断相应的电源。
5.2.2当皮带机已经着火且不能扑灭时,应迅速从着火皮带的附近两侧将皮带切断,以防止火势蔓延。
5.2.3命令周围无关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抢救遇险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
5.2.4驻厂专职消防队到达后,灭火任务迅速转移到驻厂消防队员手中,利用自动喷淋系统和廊道消防栓向着火处猛烈喷射。
5.3电气着火处置措施
5.3.1当发现输煤系统某段皮带机或配电室着火时,应迅速停止相应的皮带机运行,切断电源,尽最大努力隔绝风源,以减少火势的发展。
5.3.2如果电气设备着火,首先起用干粉灭火器,杜绝用消防水枪直接喷洒灭火,必要时可将水充分雾化后喷淋到电气设备中灭火。在驻厂消防队员未到达之前,充分利用输煤区域周围消防栓组织灭火工作;如果是皮带机上方着火,则启动廊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灭火,并进行必要的自救工作。
5.3.3在驻厂消防队员到达后,灭火任务迅速转移到公司消防队员手中,现场人员只协助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5.3.4驻厂消防队利用自身携带的消防水车、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5.3.5灭火时佩带防毒面具等,以防救火人员中毒。
5.4 供水计划
5.4.1充分利用输煤栈桥附近的消防栓供水。
5.4.2***派专人监视消防泵的运行情况,保证消防泵安全稳定运行。
5.5 人员疏散方案
5.5.1输煤系统值班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立即到输煤综合楼前空场集合,当值班长负责清点人数并向救火现场总指挥汇报火灾情况。
5.5.2命令周围无关人员迅速离开现场,同时抢救遇险人员,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5.5.3当火势猛烈,厂部已无法抢救时,应及时联系县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5.5.4县消防大队增援到达火灾现场后,驻厂消防队应立即向县消防大队报告火灾情况,并大力协助其灭火工作。
5.5.5县消防支队指挥车到达火灾现场后,到达的支队最高领导为灭火总指挥,协助厂部内部消防力量、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灭火。
5.5.6警戒措施:发生火灾时,厂部警卫队应迅速组织警卫力量到达现场,根据现场领导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布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入内。
5.5.7扑灭火灾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和灾后恢复工作并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5.6事故应急救援的资源准备、经费保障:
5.6.1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安健环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必须保证应急资金和设备、设施、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5.6.2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动用应急资金和救援物资。
5.6.3每年要对应急资金和救援物资重新评估,及时补充检验。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部门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将事件发生、处理的全过程和预防的方案及时向厂安健环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