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山体滑坡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西第二项目部所辖区域内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灾害。
1.4应急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山体滑坡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及各架子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山体滑坡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 应急分析
2.1概况
我项目部辖区内,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灾害的工点主要集中在隧道及靠近大山的施工工点。
2.2山体滑坡灾害风险
(1) 山体滑坡灾害有可能直接造成的人身伤亡、设施、设备毁损;
(2) 山体滑坡灾害有可能造成的供电、通信、供热、供气、道路等设施毁损所次生的影响和灾害;
(3) 山体滑坡灾害有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灾害;
(4) 山体滑坡灾害有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a)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依照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制负责,并与所在地国家市(县)级政府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组 长:杨前进;
副组长:刘文其、宋克鹏、洪富义、张留柱;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架子队队长;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张娟任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业组,分工负责以下各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灾害救援指挥(刘文其副经理牵头);2、预警信息管理(宋克鹏总工牵头);3、警戒保卫(洪富义副经理牵头);4、医疗救护(张留柱书记牵头);5、保险理赔(苏晓军部长牵头);6、后勤保障(魏万元部长牵头)。
本单位责任区内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灾害的各架子队应依据各架子队实际情况,成立本架子队相应的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b) 职责
发生特大型、大型山体滑坡灾害或险情的,由局指负责应急指挥;
发生中型山体滑坡灾害或险情的,由项目部牵头负责应急指挥;
发生小型及以下山体滑坡灾害或险情的,由各架子队负责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信息报送及善后处理。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 灾害发生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灾害情况,调配应急资源,制定应急措施;
(2) 超过责任范围或能力的,及时请求上级单位或当地政府支援;
(3) 落实、反馈上级决策;
(4)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灾害情况;
(5) 确认和宣布应急状态解除,结束应急行动;
(6) 组织或配合进行灾害调查;
(7) 善后处理;
(8) 根据实战情况修订预案。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 负责领导小组指令的传达;
(2) 负责灾害上报,及时了解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已采取措施以及灾害影响范围,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上级单位报告;
(3) 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信联络工作;
(4)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与实施;
(5) 负责组织救援力量;
(6) 负责协调各专业组开展工作;
(7) 负责灾害善后处理和灾害调查工作。
灾害救援组主要职责:
n 灾害救援组属于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中现场施救组织者,由各架子队所属有关人员参加,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实施救援工作,并对救援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预警信息组主要工作职责
n 信息组属于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中预警信息管理者,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及报告。
警戒保卫组主要职责
n 警戒保卫组属于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联动响应体系,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灾害现场封闭警戒、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n 医疗救护组属于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联动响应体系,由项目部书记牵头,组织办公室及社会医疗力量进行紧急救护和治疗工作。
保险理赔组主要职责
n 保险理赔组属于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损失索赔体系,由项目部计划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开展损失索赔工作。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n 后勤保障组属于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联动响应体系,项目部保障部负责灾害区域的人员的疏散、安置,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调用以及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对山体滑坡灾害,由项目部各部室及架子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调查。
4 预防与预警
a) 危险源监控
各架子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山体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形成严密的防汛、气象、地震等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架子队相关人员要密切合作,及时分析、传送、应对山体滑坡灾害险情灾情。
b) 预警行动
(1) 信息收集与分析
预警信息组要广泛收集整理与山体滑坡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山体滑坡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山体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2) 灾害险情巡查
项目部所属各架子队要充分发挥山体滑坡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山体滑坡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人员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3) 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项目部与当地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山体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群众。当预警信息组判断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灾害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进行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单位及人员;各受影响单位和人员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c) 信息报告与处置
(1) 灾害报告与处置
n 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灾害责任区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地点、时间及伤亡情况;
n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接报后,应于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应急;
n 灾害责任单位还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进行灾害报告。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姓名 | 手机 | 职务及岗位 |
杨前进 | 18628526658 | 组长、行政负责人 |
刘文其 | 13893616092 | 副组长、生产副职 |
洪富义 | 18909317828 | 副组长、安全副职 |
宋克鹏 | 18609316406 | 副组长 |
张留柱 | 18628526685 | 副组长 |
5 应急响应
a) 应急响应等级
(1)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山体滑坡灾害或险情的,按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2) 小型及以下山体滑坡灾害或险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一级应急响应: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指挥;
二级应急响应:发生因灾死亡的,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下的,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