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事故,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达到分级负责,反应快捷,行动迅速,统一指挥,尽可能的减少由于机械伤害事故所带来的危害,依据《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
本预案适用于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各类机械伤害事故的应对工作。
三、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是人们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机械故障或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主要对人体引起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主要涉及的工种有机械工、电焊工、实习生及其它工种。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伤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加强演练。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遵循公司统一领导,班组分级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明确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班组应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机械伤害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机构
总指挥:胡 伟(总经理)
应急负责人:韩 冰(生产副总) 宋国亮(副总工程师) 娄继强(设备部副经理)
小组成员: 黎 超 焦 黎 秦继贤 张 伟 吴炳炎 李丹丹 韩俊涛
医疗救护组:成 芳
5.2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机构职责:
①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②检查督促做好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如事故扩大或出现重大事故应请求社会支援。
④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⑤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
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⑦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与众。
⑧负责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工作及应急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调度、指挥。
指挥组成员职责:
组长职责: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现场救援动态,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副组长职责:
①助组长做好联系、协调工作,贯彻总指挥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具体行动。
②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现场救援动态,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事故与救援情况;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类别,影响范围组织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总指挥审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与政府部门联系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③负责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与传递;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配备及车、船、机票的购置;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④负责提供应急抢险人力资源、专家信息;负责或协助应急抢险人员调配。负责专项应急资金储备;事故发生后及时足额提供所需应急资金。
⑤负责或协助应急抢险工程技术措施的制定;提供应急抢险工程技术支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提供物资设备储备信息;负责或协助应急抢险物资设备的调配。
组员职责:
协助组长、副组长进行救援。
(4)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各种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任务、分工如下:
①现场救护组:
组长:安全部部长
成员:设备物资部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担负现场抢救、伤员运送、现场保护、维护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挥员工疏散等任务。
②设备抢险组:
组长:设备物资部部长
成员:设备物资部、技术质量部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应包括抢修必需工种以及设备、电气技术人员。
职责:担负因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抢修任务。
③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
职责:担负抢险工作的后勤保障、信息发布、信息报送、车辆调配和应急资金及物资保障。
④善后处理组:
组长:施工安全部部长
成员:办公室、技术质量部和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项目部的危险源评价小组,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机械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控制。
机械伤害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2)认真严格地做好三级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机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机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4)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不准用力过猛 ;
(5)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7)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废;
(8)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存在隐患的部位,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9)机械/机具用电线路一律由电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禁止“一闸多用”;
(10)机械维修期间要切断电源,悬挂不准合闸警示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护;
(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
4.2 预警行动
(1) 机械伤害事故预警的条件
①操作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思想麻痹,有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②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