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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防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制度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18日

        3.8.2巡逻人员应及时打开急诊科区域通道门,以保证通道畅通。设备科接通知后应即时派人协助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3.8.3当大批急救车辆和伤病人到达时,急救车道人口处交通指挥负责截停其他非急救车辆暂缓通过,使急救车辆及时进人医院。
        3.8.4当值保卫人员应统一指挥运送急救病人车辆靠左停放。以保证多部救护车在门口停卸下病人时,可利用右边车道空位推、抬急救车床担架把病人及时送人急诊科就诊区域。当病人被抬离救护车辆后,车辆应马上离开,如需要临时停车,保安应及时指引救护车辆到最近处停车场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堵塞通道。
        3.8.5保卫巡逻人员维持好急诊科区域秩序安全,清理及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人该区域,以免一些无关的人员妨碍医疗抢救工作,同时给予医护人员必要的协助。保洁办应加派人手搞好该区域清洁卫生及搬运尸体工作。
        3.8.6全力参与由医务科组织的社区突发灾难事件的演习并作出相应的实效记录。在遇到不同程度规模的现实灾难事件时,亦应由保卫科科长指定一名保安组长对实际情况予以记录,以便评估本部在配合灾难事件处理工作中是否已遵循了相关工作规程。
        3.9打架、斗殴的应急处理
        3.9.1一般的打架、斗殴
        3.9.1.1接到报告要迅速到场控制场面,并报告保卫科组长。
        3.9.1.2到场后应立即实行果断的劝阻,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伤及无辜及损坏医院设施。事件处理时要始终设法保护病人(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一些行动不便的病人)。
        3.9.1.3慎防因双方出手时误打到自己人而介人冲突。如确因误打,保卫人员要始终保持克制,不得因此而使矛盾复杂化。
        3.9.1.4设法好言相劝并把双方带到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场所进行调解或根据情况直接送派出所处理。
        3.9.2聚众斗殴的处理
        3.9.2.1发生此类事件,首先通知派出所和医院保卫科,保卫科长或组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并视情况确定是否要携带保安器械自卫。对未斗殴起来的要及时劝导斗殴者离开医院范围。
        3.9.2.2对正在斗殴厮打的要责令或强制斗殴者放下械具,停止斗殴,发现伤者及时送急诊科抢救。在制止斗殴时,保卫人员要以全力保护就诊病人(特别是儿童、老人、残疾人等一些不能自我保护的病人)及医护人员和医院财物不受损失为首要任务。
        3.9.2.3如事态难以控制则应及时通知其他单位前来援助。
        3.9.2.4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后,协助警务人员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9.2.5在医院内聚众斗殴将危及病人及医院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保卫人员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抓住苗头及早发现,发现有聚众斗殴的迹象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范、掌握动向,及时做好瓦解和疏散工作,力争把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尤其应关切社会黑势力团伙或斗殴后有伤者送入医院抢救或留院后之寻仇报复事件的预防。
        预防方法:
        3.9.2.5.1要求病人留有亲友等陪床,以便识别例行探访者是否有寻仇之人。
        3.9.2.5.2加强警戒关注并跟踪可疑人员。
        3.9.2.5.3施行重点保护措施,如派专人对病人进行隔离保护。
        3.9.2.5.4保卫人员要把事情的经过做好详细的记录。
        3.10医患纠纷的应急处理
        3.10.1当病人和医护人员现场发生口角、争执时
        3.10.1.1当病人和医护人员发生纠纷时,应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到场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对病人有过激行为。
        3.10.1.2接报后保卫人员应迅速到场,即时提议当事医护人员保持冷静并脱离现场,同时劝解和安抚病人或其家属冷静下来,寻找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3.10.1.3如果病人或其家属不听劝告,仍然吵闹,要设法把他们引导带离现场到不影响医院正常运作的场地,通知医院医患调解中心前来协调处理。
        3.10.1.4对确属无理取闹并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作的人员,应视情况把闹事者强制送出医院。
        3.10.2当有大批不明身份人员涌人医院范围或因医患纠纷有大批人员来冲击医院时的应急处理
        3.10.2.1医院任何岗位保卫发现有大批不明身份的人员进人医院范围内时,都必须马上上报保卫组长和科长跟进,报告时要把来人情况,如去向是大楼哪个门口,人员情绪是否激动,是否持有器械等讲清楚。
        3.10.2.2如果来人无闹事迹象,当班保卫首先要礼貌主动上前询问来人需要什么帮助,如为参观人员,应予以疏散。如果来人称是来院就诊,但行为不像就诊人员时,如不是首先去挂号或咨询等,而是进入医院门诊区域到处走动,保卫科长、组长应及时通知监控中心利用闭路电视系统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监控,并调派巡逻人员远距离的跟踪监视,制止一切影响医院正常营业和对医院不利的行为,其中也包括要制止在院内拍照的违规行为。
        3.10.2.3如果来人有闹事迹象,保卫科长及组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控制现场并尽可能把来人控制在大门之外,如为医患纠纷应马上通知医院医务科人员到场处理。
        3.10.2.4如果来人大大超出当时的保安力量,应即时报警派出所。
        3.10.2.5保卫人员应尽常保持克制,不要与来人发生正面冲突,全力配合医院医务科的协商处理工作。但如果发现为首人员不听劝告,继续煽动其他人员闹事、冲击医院和损毁医院仪器设备、设施,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派出所警员,并协助使用强制手段把为首闹事分子制伏,驱散其他人员,平息事端。
        3.10.3当冲击行为发生时.任何危及医院病人、客人和医院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危及医院财产安全和影响医院正常运作的行为,保卫人员必须坚决制止,保障医院安全。
        3.10.4即时利用照相机、录像机把伤害院方人员或其他病人和损坏医院仪器设备、设备设施的人员和行为予以摄制取证。
        3.11当医院发生枪击或挟持人质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3.11.1医院任何区域发生枪击或挟持人质的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监控中心电话。
        3.11.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要向报警者问清案发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分子及人质的数量,人员伤亡情况等,及时通知保卫组长并进一步与公安联系。
        3.11.3保卫科长接报后和保卫组长要及时组织人员加强对案发区域的警戒,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人或靠近案发现场,同时在安全的条件下对事发区域其他人员进行及时疏散。
        3.11.4监控中心利用闭路电视系统密切监控事发现场区域的情况,并不断把最新情况上报医院领导。
        3.11.5案发区域医护人员当确认对自身和受伤人员不会构成威胁时应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
        3.11.6在公安人员未到达之前,任何人员不要轻举妄动,以至人质和自身安全构成威胁。公安人员到达后,保卫人员应在公安人员指导下积极配合拯救人质和抓捕犯罪分子的工作。
        3.11.7保卫组长要做好整个事件的详细记录。
        3.12对可疑人员及物品的应急处理
        3.12.1保卫发现或接报有形迹可疑人员,如经常在人多地方挤来挤去的、在停车场聚聊、修车或长时间转来转去的可疑人员,要礼貌进行盘查,必要时检查其证件及其所带物品。
        3.12.2知会监控中心监控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跟踪监控,巡逻保卫也要跟进留意直到可疑人员离开医院范围为止。
        3.12.3在医院任何区域发现或接报有可疑人员,保卫必须认真跟踪巡视,一跟到底,不可半途而废。
        3.12.4发现可疑物件,如明显属危险品或爆炸品等不要触摸,立即通知组长和同事到场协助,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做好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人危险区域,由组长即时报警。
        3.12.5如果可疑物件类似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应及时把物品上交保卫科保管,由保卫科长致电警务人员前来鉴定处理。
        3.13拾获财物的处理
        3.13.1保卫在医院范围内拾获财物时,应及时向组长或科长报告,并及时交到监控中心。
        3.13.2保卫人员应和监控中心人员将财物清点清楚,并做好详细记录。如里面有失主联系电话应及时联系失主认领。
        3.13.3当物主认领失物时.监控中心应核对其身份,确认无误。同时物主须说出失物日期、地点、物品情况,情况符合则让物主登记签收,并登记其身份证号码做好记录。
        3.13.4如拾获可疑或违禁物品.立即报告保卫组长把物品交回保卫科,由保卫科长决定是否报警处理。
        3.14病人在病房窗台高位危险区域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处理
        3.14.1附近区域医护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到场对有自杀倾向者进行劝解和稳定其情绪。劝解时应和其保持一定距离,不可太接近,以免出现意外,同时现场其他工作人员马上向医院监控中心及公安110指挥中心报警。
        3.14.2监控中心接报后,即时向公安110指挥中心报警和使用对讲机把情况报告保卫组长,同时通知医院领导和向派出所报警。
        3.14.3保卫组长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维持秩序,制止一切无关人员靠近自杀者或引起情绪激动的行为,并封锁自杀者有可能跳下的区域,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人该区域。
        3.14.4急诊科接到监控中心电话通知后应立即派急救人员到自杀者可能跳下的区域待命。
        3.14.5医院领导接报后,应迅速安排心理医生前往劝解和稳定患者情绪,通过各种安全途径使其离开危险区域。
        3.14.6消防队到达后,保卫人员要全力协助以最快速度把救生气垫在自杀者可能跳下的地方打开,以保安全。
        3.14.7保卫组长做好事情经过的详细记录。
        3.15病人自杀身亡或受伤的应急处理
        3.15.1马上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前往现场,同时向监控中心报警。
        3.15.2保卫人员接报后要即时赶往现场。
        3.15.3医护人员及保卫到场后的应急处理。
        3.15.3.1自杀者被确认死亡,保卫人员马上封锁保护现场,并对尸体进行遮盖。
        3.15.3.2自杀者受伤,医护人员及时把伤者送急诊科抢救,必要时现场施行抢救;保卫人员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负责伤者的搬动并封锁保护现场。
        3.15.4并根据《医院不良事件及高风险流程处理规程》进行报告及善后处理工作。
        3.15.5向公安机关报警。
        3.15.6保卫科详细调查、记录事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并上报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
        3.16预防病人、家属、探访者、员工院内跌倒管理规定
        3.16.1在洗手间或雨天较易湿滑的各大门口、“小心地滑”的标识牌,提醒病人、家属、探访者、员工以防滑倒.
        3.16.2保洁人员进行洗地或地面打蜡作业时,现场必须放置“小心地滑”标识牌,凡可用护栏带圈围的区域,应用护栏带把作业现场圈围。作业现场没有完工以前,现场要有环保工作人员看守,随时提醒过往此区域的人员小心地滑,对年老、体弱、孕妇、小孩等人员要小心搀扶通过,以防意外。
        3.16.3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在院内发现地面有易使人滑倒的液体(如水、油等)时,应即时守护好现场提醒过往人员或放置小心地滑等标识牌,并马上通知清洁工前来处理。
        3.16.4各岗位清洁工要经常性的检查自己工作区域地面有无积水、如有应马上清理。保卫科、总务科要时常巡查各区域空调有无漏水到地面情况的发生,以防地面积水使人滑倒。
        3.16.5雨天,值勤保卫要督促对携带雨伞进人医院大楼内的人员使用雨伞袋,清洁工要加强大门日和大堂的巡查,及时清理门口、大堂地面积水。
        3.16.6基建维修人员在公共区域进行工程维修期间,要放置正在维修的标识牌,必要时工程维修场地用护栏带围栏,完工后要及时清除现场杂物或积水,以防有人员绊倒或滑倒的情况发生。
        3.16.7工程维修及地面保养作业时,如果有电线、电缆横过通道、走廊的情况,一定要在横过的电线、电缆处放置标识牌,提醒过往行人,以防绊倒的情况发生。
        3.16.8绿化工在使用水管浇花时,尽量不要出现有水管横过道路的情况,如水管必须横过道路,必须在横过的水管处放置标识牌,以防有人被水管绊倒。
        3.16.9在对道路旁,各门口的花草浇水时,要防止有水洒到或流到路面的情况发生,如有应即时清除,以防路面有水使人滑倒。
        3.16.10禁止站在凳、椅、木梯等稳固性不好的家具上面进行高位作业,高位作业时应使用稳固性较好的铝合金人字梯,以防跌倒。
        3.16.11医院任何员工发现院内设施有使病人、家属、探访者、员工滑倒、绊倒、跌倒、撞倒等安全隐患时,其中包括通道照明灯熄灭等,都要第一时间通知总务科跟进处理,以便及时排除隐患,凡能自行处理的均应先行处理,以保障安全。
        3.17病人/家属、探访者/员工院内跌倒处理程序
        3.17.1员工在院内一旦发现或接报因设施安全隐患而使人跌倒的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到场安抚跌倒人员,如跌倒人员有不适或受伤,要及时送急诊科检查治疗,同时向保卫科报告,并要填写“病人跌倒报告表”报质控科。
        3.17.2如跌倒人员受伤,由保卫科负责按“家属、探访者、病人意外受伤处理程序”处理。
        3.17.3总务科进行调查,每月汇总报院办,院办每月对导致病人跌倒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3.18家属、探访者、病人意外受伤处理程序
        3.18.1工作人员发现家属、探访者、病人在院内意外受伤,应及时把伤者送急诊科治疗,同时报告保卫科。
        3.18.2急诊科接诊后,无论伤者是否愿意先支付治疗费用都要对伤者先行治疗,门诊其他各部门给予配合。
        3.18.3保卫科接报后,由保卫科长/组长即时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事件发生的经过并作记录。
        3.18.4保卫科马上把情况向医务科(非行政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报告,由医务科/总值班到场确认情况。
        3.18.5急诊科在给伤者进行治疗后,如伤者不愿先行支付治疗费用,则由财务科作记账处理。保卫科长/组长负责到急诊科收费处领出记账单,填写相关项目后交由医务科/总值班、保卫科长/组长、病人在记账单上签名确认。
        3.18.6保卫科长负责将出险内容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保险公司。
        3.18.7保卫科长填写出险通知单,附治疗费用发票、伤者病历复印件交财务科。
        3.18.8财务部接到出险通知单及时报保险公司处理。
        3.18.9家属、探访者、病人意外受伤处理程序(见附件).
        4.指南
        本规程是保卫科、办公室、总务科、保洁办等其他部门、科室员工工作的标准,为了保证病人、家属、探访者、医院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每位保卫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科室都必须认真阅读和全面掌握相关文件的内容,并且严格遵守执行。
        5.流程(见附件〕
        6.职责
        6.1院办负责监督实施《预防事故及伤害管理规程》。
        6.2保卫科科长、保卫组长和全体保卫人员负责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及伤害管理规程》、《预防事故及伤害管理制度》和总务科其他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6.3医院全体保卫人员和全院员工在医院范围内(包括医院宿舍)涉及任何事故及伤害时,均应把此规程作为自己部门和自己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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