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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26日

一、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引发事故的隐患原因分析
         1)、由于地面中心站故障(软件、硬件或病毒感染)导致整个系统瘫痪;
         2)、由于监测分站故障导致区域性信号无法正常监测;
         3)、由于传感器、断电器等调校不准或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监测,发生误报、漏报或闭锁误动作、不动作;
         4)、由于传输线路短路、抽线或其他原因导致地面中心站无法监测、监控现场设备;
         2、防范措施
         1)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
         2)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部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禁将主备机和服务器用作他用;严禁利用主备机和服务器上网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统必须备足相关备品、备件。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具有安全措施。
         6)瓦斯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串联风时,所用的瓦斯断电器要控制风机开关。
         7)使用单位必须每天派人对所使用的瓦斯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严禁不通过瓦斯断电器闭锁供电。
         8)瓦斯超限时,瓦斯断电器动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它方式复电。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安全监测和人员监测设备的位置、中断监测设备的运行,不得损坏监测设备。
         10)安全监控系统的系统调整、地址修改由信息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按矿生产接续要求进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执行、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3、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1)地面中心站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如硬件故障,备用设备立即投入使用;系统恢复正常后,必须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隐患,同时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补齐。软件原因造成故障,事后能重心安装的要重新安装,不能安装的要联系厂家处理。
         2)监控分站故障后,立即组织备用分站下井更换,同时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传感器或断电器出现问题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更换,并查找原因分析处理。
         4)由于传输线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组织人员排查,短时间无法恢复的,立即更换新缆线,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状态。
        二、报警应急处理预案
         随着我矿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我矿的安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日显重要,与安全生产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为了保证在安全监控报警的初期,就把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处理,不至于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因此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特编制《富山煤业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应急预案》。
         (一)、矿属各单位的职责范围:
         1、调度室:
        作为全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通过调度大屏及监视器所反映的各种安全生产信息进行调度指挥。系统测点的安装、撤除、增加和转移由调度室在平衡安全生产布局的情况下确定;当系统出现的异常信息、报警信息或图像、监控数据异常要及时通知通风队、井下现场、其他相关区队及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①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24小时稳定运行,信息准确可靠。
         ②负责监测系统传感器的调校、维修、以及设备的领用、保管及发放工作,并对传感器、电缆等相关设备统一编号、建帐、转帐、消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相符。负责向通风队提报监测系统年度计划。
         ③在调度室、通风队的指导下对系统的测点进行设置,负责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的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撤除工作;其中断电器与被控开关的触点连接由使用单位负责,各分站供电电源由本地点用电单位负责提供。负责地面通讯主干线路的安装维护;负责矿井风门传感器的安装与撤除工作。
         ④在调度室设信息调度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专题调度,当系统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判断故障范围,现场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通风队和使用单位进行处理,系统主干线路故障要在短时间内组织排除。
         ⑤调度室要对各使用单位所负责安全传感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机电科:
         作为机电主管部门,对涉及信息化、自动化的机电管理,与调度室共同管理,并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监测的测点安装、撤除、转移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安全生产监测系统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对供电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组织处理;按照通防要求及范围,提供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断电设计及设备的断电端口。
         3、通风队:
         ①通风队值班员负责通过计算机监测监控系统时刻对矿井通风、瓦斯、防火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发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一组风门同时敞开、风机停电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现场处理,并分析事故原因,对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组织处理。
         ②落实瓦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对巡检范围内传感器的运行状态和显示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对安全传感器所在区域的气体进行检查,发现传感器显示的数据与现场实际气体误差较大时,要立即汇报通风区,由通风区调度员负责通知信息中心进行调校或更换,以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③通风区作为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技术业务部门,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对通防方面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监测系统传感器、断电仪等装置的架设位置、测量范围、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装、撤除和移动,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图纸。每月5日前向调度室提报月度安全传感器安设计划;负责对监测系统年度计划进行汇总并上报。
         二、瓦斯传感器报警应急预案
        通风队、调度室必须24小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时刻监控,当系统出现的异常信息、报警信息或图像、监控数据异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现场、相关区队及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检查处理。
         (一)、瓦斯传感器报警:
         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传感器报警时,调度室要立即调查造成报警的原因,同时通风队调度员要立即联系井下瓦斯检查员对现场瓦斯情况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的结果汇报调度室,然后由通风队调度员将井下测量结果反馈给调度室。
         1、如果测量的瓦斯情况正常,则说明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信号线和电源线出现线路故障,此时调度室要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1)属于调度室责任范围的,调度室应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调度室罚款100元。
         (2)属于其他单位责任范围的,调度室应严格按照故障处理程序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如果实属瓦斯超限报警时,首先通风队要立即分析引起瓦斯超限的原因,并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详细汇报井下具体情况,通风队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根据现场实际,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1)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75%时: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调度室,由瓦斯检查员对现场的气体情况和瓦斯探头进行检查和比较,(瓦检员不在现场,由区队兼职瓦检员检查)。
         ②瓦斯检查员在查明现场气体情况确认后立即将现场实际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然后到现场与安监员一起对现场的气体情况进行监护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③安全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井下浓度达到0.75%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后,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超限地点、时间的记录,时刻注意观察超限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④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⑤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⑥值班调度员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⑦施工单位队长和通风队队长及有关人员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成立现场事故处理小组,由总工程师立即召集会议,对现场的情况进行分析,在通风队值班人员到现场查明原因将现场实际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后,由通风队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2)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1.5%时: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安监员负责组织将所有作业人员停止工作,人员撤离到全风压通风的采区进风巷或主要进风巷中,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警戒人员检测瓦斯浓度。并汇报调度室。
         ②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迅速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③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安全监测系统不能切断电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手动切断所有电源)。
         ④安全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记录好超限断电时间和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⑤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的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⑥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⑦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⑧在检查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检员和安监员在现场监护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⑨检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带领瓦检员、安监员一起查明瓦斯的来源,涌出的浓度、压力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具体的瓦斯处理工作,由通风队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
         1、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
         2、附近20m内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3、安排瓦检员负责查明原因,瓦检员在查明原因后,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报调度室和通风队值班人员,由通风队确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
         1、现场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巷道中,第一时间内汇报调度室。
         2、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警戒人员检测瓦斯浓度,并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并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迅速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3、由瓦检员和安监员一起在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新鲜风流一侧,每隔5分钟检查一次回风流瓦斯浓度,并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4、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5、通知沿途回风巷道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在每个与回风巷连通的巷道入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6、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7、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8、调度室值班员负责通知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9、安全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记录好超限断电时间和现场的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0、通风队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的情况下,带领瓦检员、安监员一起查明瓦斯的来源,涌出的浓度、压力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11、接到报警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由总工程师立即召集会议,根据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的井下现场情况,分析气体的来源和大小,具体的瓦斯处理工作由通风工队队长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因异常情况达到3.0%时:
         1、现场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同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巷道中。
         2、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警戒人员检测瓦斯浓度,并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并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立即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3、由瓦检员和安监员一起在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新鲜风流一侧,每隔5分钟检查一次回风流瓦斯浓度,并及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4、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5、调度室值班人员在1分钟内汇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矿长。
         6、在5分钟内汇报煤业公司领导、通知救护大队立即出动,进行处理。
         7、通知采区内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沿途回风巷道的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在每个与回风巷连通的巷道入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调度室值班员负责通知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9、接到报警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工程师立即召开会议,根据现场的情况,分析气体的来源和大小,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现场情况无法控制,汇报总指挥后,总指挥要迅速作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人员是否全部撤出。调度室值班人员下达命令关闭沿途回风巷道以及现场的局部通风机电源。
         10、救护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救护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和监护,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如果现场无法控制,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工作面。
        (五)在处理瓦斯事故的过程中,现场作业的施工区队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或通防管理人员的指挥。
         三、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应急预案
         (一)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
         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时,由通风队和调度室一同调查造成报警的原因,同时通风队调度员要立即联系井下瓦斯检查员对现场一氧化碳情况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的结果汇报调度室,然后由通风队调度员将井下测量结果反馈给调度室。
         1、外因火灾引起的一氧化碳超限
         ⑴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因外因火灾导致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超限报警后,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报告矿调度室。
         ⑵调度室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和瓦检员前往井下现场组织查明原因,同时汇报矿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调度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顺序通知必须召集的人员和单位,同时设法通知可能受一氧化碳气体威胁的危险区域人员的撤离。
         ⑶在通风队值班人员和瓦检员未到达现场前,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查清一氧化碳的来源、范围、浓度、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向调度室汇报。
         ⑷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保持现场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如能查清一氧化碳的来源(火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火源进风侧,在跟班领导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和器材,扑灭火灾。
         ⑸通风队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带领瓦检员,安监员一起查明一氧化碳的来源,浓度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如火势太大,无法直接灭火,应沿避灾路线撤退。并由调度室要求救护大队立即出动灭火。
         ⑹救护大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煤矿救护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立即行动,进行灭火救灾工作。
         2、内因火灾引起的一氧化碳超限
         ⑴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因内因火灾导致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超限报警后,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报告调度室。
         ⑵调度室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和瓦检员前往井下现场组织查明原因,同时汇报矿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顺序通知必须召集的人员和单位,同时设法通知可能受一氧化碳气体威胁的危险区域人员的撤离。
         ⑶在通风队值班人员和瓦检员未到达现场前,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保持现场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查清一氧化碳的来源、范围、浓度、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向调度室汇报。
         ⑷通风队值班人员携带红处线火源探测仪等仪器到达现场后,应带领瓦检员,安监员一起查明一氧化碳的来源,浓度和工作面通风情况,并汇报调度室。具体的处理工作,由通风工队确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⑸如必须在CO>24ppm,CH4>2%,T>35℃条件下处理内因火灾,必须由矿调度室汇报公司总调度室,要求公司救护大队按照《煤矿救护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立即行动,进行灭火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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