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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4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4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国家气象局2004.8.16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实施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类型: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等突发自然灾害。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是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危害程度分析
因为受到地理位置、季节性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在正常的生产和员工的生活可能受到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可能会引起以下后果:
3.2.1 馈线跳闸等电网事故;
3.2.2 电气操作机构,热控温度压力取样装置,热力系统的疏水排空管道、阀门,燃料煤炭等冰冻事故;
3.2.3 人员滑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
3.2.4 交通事故。
4 事件分级
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该类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4.1 Ⅰ级 特别严重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汛情、防强对流天气的紧急警报。
4.2 II级 严重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汛情、防强对流天气的警报。
4.3 Ⅲ级 较重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汛情、防强对流天气的消息。
4.4 Ⅳ级 一般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5.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厂办是收集台风、汛期和强对流天气预报信息的责任部门。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1)有关气象信息,包括汛情、雨情、台风信息等主要来自当地气象部门,厂办要加强联系。
(2)发电部及时与调度部门联系,负责收集机组目前的状况和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情况。
(3)设备部应加强与当地防汛部门联系,负责收集大运河水情、汛情信息收集。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1)任何部门收集到有关信息都应及时上报(电话、传真)应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
(2)雨水泵站运行信息由发电部负责收集,厂区雨水井信息由设备部负责收集。
(3)各部门在应急期间应加强相互信息交流和沟通,确保工作的迅捷、有效。
(4)信息由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预报等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当同时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1)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灾情;
(2)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灾害;
(3)Ⅱ级:橙色预警,严重灾害;
(4)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灾害。
6.2.2 预警发布程序
当应急办公室接收到相关信息时,应根据台风、汛情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2.3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启动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预警控制措施。
6.3 预警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由应急办公室宣布解除预警状态并报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1)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已经解除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消息;
(2)已不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7 信息报告
7.1 应急值班电话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 信息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7.2.1 发生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发电设备和已经因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发生其他事故时,有关岗位人员应迅速向当值值长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接警人员立即向厂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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