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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18日

总   则
        为快速处置道路运输突发的各类事故,将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和财产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及《XX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管理及明确事故处置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三关一监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做好道路运输生产源头安全监管预防工作的同时,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使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程序化、科学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正常。
        二、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范围内道路客货运输、客运汽车站、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及道路运输相关市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
        三、 事故预防
        把道路运输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尤为重要。因此,道路运输管理所各科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履行运政工作职务,依法办事,加强监督,严把道路运输源头关口,搞好安全预防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一)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以保障运政管理工作严谨高效,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1、建立监督机制。道路运输管理所对各科室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2、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完善运政内部监管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建立举报制度。建立完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运政工作的监督。
        4、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建立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做到依法办事,保障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二)监督机制
        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建立完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
        1、要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
        2、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三)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安全生产。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抓好全方位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协调统一。
        2、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搞好安全活动基础台帐管理,保证安全工作有制度,活动有记录。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与相关单位或部门保持安全工作联系,信息畅通,确保安全生产决策有依据。
        4、建立完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处理工作,对危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告知企业全员,做好预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 事故处置工作原则
        (一)资源整合,统一指挥
        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障实现统一指挥和高效。
        (二)依法处置
        根据突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将突发事故分为一、二、三级,并对突发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置工作依法处置。
        (三)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相应的预警和处置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充分,确保道路运输事故及时应对、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
        五、 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为使应急预案有序有效实施,xx成立以所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所内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二)事故应急处置机构
        1、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由道路运管部门相关科室,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事故处置协作单位组成。
        2、分级工作原则
        (1)按道路运输属地管理原则,发生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道路运输事故由道路运输管理所在交通局统一指挥下,协助配合道路安全管理机关及相关协作单位会同实施。
        (2)发生一次死亡三至九人以上的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由交通局指挥,道路运输管理所协助配合公安交警及相关协作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置活动。
        (三)协作单位
        1、医疗卫生防疫部门
        应与辖区内医疗部门配合,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通知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医疗部门抢救伤员。
        2、消防部门
        道路运输企业应与辖区内消防部门、消防特勤大队保持协调联系,建立“生命通道”。发生道路运输火情需要特殊救助的,应及时告知就近的消防、特勤单位前往道路运输火情现场处置救援。
        3、道路运输管理所
        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应及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4、上级部门
        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人员伤亡事故,道路运输管理所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在上级部门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处置。
        5、外事部门
        在突发事故中有外宾的,道路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企业要及时告知外事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6、环保部门
        发生道路危化品货物运输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企业要立即告知环保部门赶赴现场共同处置。
        六、工作措施
        (一)突发事故的分类
        按道路运输突发事故的不同情况,将道路运输可能发生的事故原因分为四种:恶劣气候;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群死群伤事故。
        (二)突发事故分级处置
        1、一级突发事故: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突发事故:
        因气候特别恶劣造成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
        道路运输事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涉外事故死亡三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伤亡事故的。
        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严重泄漏的。
        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发生上述情况,本单位要立即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可启动一级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2)处置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所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区交通局、运管局汇报,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同时指挥企业组织人员、应急器材,由领导带队赶赴事故现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与医疗等相关协作部门抢救伤员,协助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求援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2、二级突发事故: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突发事故:
        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三至九人(含三人),涉外事故死亡一至二人或发生车辆燃烧等影响较大的伤亡事故。
        一般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泄漏的或剧毒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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