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办公区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小组
组长:关道刚
副组长:侯其龙、童晓辉、李玉书、杨文权
组员:何业祥、王伟、冯俭华、李健梅、李红博、宴昆、周祖历、杨军、闻冬梅、席宏伟、韩昌飞、邢宝龙、潘飞、刘一博
3.2应急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关道刚 | 领导小组组长 | 15855159191 |
2 | 侯其龙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13866792595 |
3 | 童晓辉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13696513662 |
4 | 李玉书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13956959353 |
5 | 杨文权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13966785026 |
6 | 何业祥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13655511302 |
7 | 王伟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139666725020 |
8 | 闻冬梅 | 财务部长 | 13505512941 |
9 | 冯检华 | 工程部长 | 13695711329 |
10 | 李宏博 | 物设部长 | 15956931103 |
11 | 杨军 | 办公室主任 | 13865994998 |
12 | 韩昌飞 | 技术主管 | 13856980506 |
13 | 邢宝龙 | 技术主管 | 15956941635 |
14 | 潘飞 | 技术主管 | 13866777072 |
15 | 周祖历 | 安质员 | 13856959146 |
16 | 李明非 | 队长 | 15256908236 |
17 | 宋世徽 | 队长 | 13966687410 |
18 | 刘树才 | 领工员 | 13965038734 |
19 | 王钦华 | 领工员 | 15212786804 |
20 | 王陆群 | 领工员 | 13505699746 |
21 | 刘占良 | 材料员 | 13956049857 |
22 | 席宏伟 | 技术主管 | 15077905343 |
23 | 贺军 | 材料员 | 13865518850 |
24 | 徐学进 | 材料员 | 13956099127 |
25 | 刘一博 | 调度 | 15215515465 |
26 | 晏昆 | 试验员 | 15256908210 |
3.3职责
1.各队经理助理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经理部设置车辆管理所,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责部门。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经理部主要领导汇报,并组织救援工作,此项工作由调度刘一博负责。
3.经理部办公室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相关部门。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协助主责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军是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4.经理部工程部为相关部门,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值班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工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和经理部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公司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及时传达给发生故障/事故的单位或司乘人员,并与之保持有效联系,及时了解和反馈事故抢险的最新动态。
5.经理部安质部为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经理部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经理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电话,同时拨打各队车辆管理所或经理部值班调度电话,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 “110” 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经理部,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