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概念: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职员工的厂级、车间(基层)级、班组级教育。
2、《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八大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四项义务:
(1)自律遵守的义务,即从业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3、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三违”原则: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三同时”制度: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三基”原则:熟悉基础工作、服从基层管理、熟练基本功操作。
7、雨季“八防”原则:防中暑、防雷击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淹溺、防车祸、防洪汛、防坍塌、防中毒。
8、冬季六防原则: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机械伤害。
9、“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10、“四个让位”,是指当利润、产量、进度和成本与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矛盾时,必须让位于HSE工作。
11、国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2、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拔打“119”火警电话,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拔打电话时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说清楚起火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起火部位; (2)起火单位燃烧物质的性质,如油、电器或棉织物等; (3)火势的大小; (4)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13、造成事故的“三个”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
14、国家对事故分级的级别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15、民用气安全“三先三后八不准”:先点火后开气,先灭火后出去,先检查后休息;没有炉子不准点火,房体暴露有易燃材料不准点火,没有专人负责不准点火,管道、炉具、闸门有漏气不准点火,燃气管道支干线阀门不随意开关,睡觉时不准点火,不准私自更换或加大火嘴 ,不准烤易燃品。
16、火警电话、报警台、急救电话各是什么? 119、 110 、120。
17、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二、工伤认定基本知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公司HSE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高于一切,生命最为宝贵”的意识和理念,努力为创建国际一流工程公司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工作总体目标是:避免人身伤亡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目标是:
(一)安全生产
1.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
2.从业人员(含承包商)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从业人员事故重伤率不大于0.07‰;
4.特种设备审验合格率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100%;
5.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到位率100%。
(二)环境保护
1.无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责任事故;
2.外排废水达标率100%;
3.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率100%。
(三)职业健康
1.无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100%;
4.职业危害合同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四)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HSE“三同时”执行率100%。
三、加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教育
1.有效组织开展“三学”活动。把“管理干部学法规、技术人员学标准、操作人员学规程”作为岗位日常培训内容,重点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法规变更条款、标准化操作规程和事故警示案例。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按照安监总局及上级有关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排查、有效治理、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根据隐患等级完善隐患信息档案,实行事故隐患登记报告制,抓好隐患治理项目的组织运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隐患项目的治理。
2.强化设备检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现场电气安全检测、防雷检测、职业健康检测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本质安全隐患。
3.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为消除隐患的存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按标提取、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按照2.5%的比例全额提取,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规范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1.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全员树立环保守法意识,做到“凡是环境保护需要投资的钱一分不少,凡是不符合环境保护的事一件不做,凡是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效益一分不要”。
2.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继续开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大规模燃煤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捕集、驱油及封存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的研究,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实现减少烟气二氧化碳的排放。
3.规范环保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设计中的环保措施和生产过程中防“跑冒滴漏”措施,妥善管理和处置各类废弃物。
六、强化职业健康管理
1.深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认真排查治理存在的职业卫生隐患,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完善各级职业卫生基础档案,做好公司有毒有害作业环境场所年度检测,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加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作业场所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加强职业病危害场所的检测,开展职业健康监测防护,加强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做好职业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
3.加强劳动保护费用预算和使用管理。修订完善劳动保护配备标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加强劳动保护费用的管理。
4.加强员工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改善工作环境,倡导快乐工作,舒缓员工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