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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社区创建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19日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93号)要求,我县将启动2010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为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平安城口建设和市级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建设安全社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内,负责处理安全社区创建相关事宜。
        三、工作目标
        确保到2010年底,我县已启动创建市级安全社区的乡镇有:葛城街道、复兴街道、修齐镇、高燕乡、坪坝镇、龙田乡等6个乡镇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考核评定,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其中,2009年启动的葛城街道安全社区,今年年底要接受市上验收、认证、授牌工作。
        四、实施依据
        我县创建安全社区的依据有:《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标准、中国职业安全健康会出台的《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通知》(渝安监发〔2010〕56号)、《重庆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渝安监发〔2010〕5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93号)、《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通知》(城安办〔2010〕36号)。
        五、实施步骤
        2010年,我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20日-6月10日)。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针对今年创建安全社区的6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安全社区基本情况档案。相关乡镇、街道要成立安全社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11日-8月31日)。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社区创建经验。要成立安全社区建设网络组织,落实建设资金投入。要结合辖区安全情况,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社区管理制度。要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估及预防、事故与伤害记录检测和监督、应急预案和响应、预防及纠正措施、创建档案评审与持续改进等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0月31日)。10月上旬,各创建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通知》(渝安监发〔2010〕56号)、《重庆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渝安监发〔2010〕57号)、《关于推进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通知》(城安办〔2010〕36号)要求,做好自查工作。自查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创建单位进行初步评定,初评合格后向市政府安委会提出验收申请。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年度安全社区创建总结暨部署2011年度创建工作会议,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安全社区创建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平安城口”建设、“市级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的基础工作,更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安全社区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切实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严格进行自查评估,做好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创建单位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克服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组织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要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开展好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不走过场,力争做到“创建一个、达标一个、命名一个”,让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城口”和创建“市级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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