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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西脉公司铅冶炼厂“9•9”喷炉灼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3日

  2007年9月9日上午8时35分,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工业园区的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脉公司)矿冶分公司铅冶炼厂在粗铅冶炼建设项目试生产调试期间发生一起喷炉灼烫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西脉公司1999年成立,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主营业务涉及铅锌采矿、选矿、冶炼。发生事故的矿冶分公司铅冶炼厂,是西脉公司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的一条年产1.25万吨粗铅的生产线。

  该建设项目于2005年3月由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2006年2月西脉公司与昆明希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顶吹沉没炉炼铅新方法”技术转让合同,并先后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签订设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同年4月开工建设。

  该建设项目采用富氧顶吹熔炼工艺,属熔池熔炼,其反应区位于渣层。精矿、熔剂、燃料和富氧空气连续加入炉内,富氧空气输送喷枪头部沉没于渣中,气泡从熔体中逸出形成的烟气通过烟道进入制酸系统。反应产出的粗铅和富铅渣通过炉体下部的放铅口和放渣口间断放出。富氧顶吹熔炼炉和喷枪是该工艺的两个核心设备。

  二、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前,该装置尚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9月9日凌晨在试车中曾从加料口喷出炉渣,将加料皮带烧坏,6时20分开始采用人工加料。8时35分,调试现场指挥打开观察孔向炉内观察,之后指挥控制工下枪,并在观察富氧空气输送喷枪架刻度后,再次指挥控制工下枪,随后又一次观察喷枪刻度,并给出提枪信号,喷枪尚未动作,即从加料口喷出一股白烟,此时,10余吨温度高达1150℃的炉渣将炉顶盖的西面掀开,直接喷向控制室方向,摧毁了控制室及设施,造成现场9人中6人当场死亡,3人从三楼跳窗坠地后重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炉渣喷出控制室后,将距炉体47米的原料厂房玻璃击碎,造成其他人员受伤。本次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三、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分析

  通过专家现场勘察、初步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生产调试现场指挥人员对熔炼炉产生的“泡沫渣”可能带来的危险认识不足,出现异常情况时违章指挥,未能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在事故发生前已发生过两次喷渣,其中一次烧毁了加料皮带,但未按规程要求采取调整渣型等措施,而是采取人工加料的方式继续生产。由于炉内长期处于不正常的过氧化状态,造成渣中四氧化三铁达到正常值的3.3倍,炉渣粘度增大。而现场指挥却判断错误,违章指挥两次下枪,未断风、断氧,使进入熔体的气体和产生的烟气无法顺利排出,炉内产生大量“泡沫渣”,气体带动熔体迅速上涨,造成熔体急剧膨胀,高温的熔体及气流瞬间将炉顶盖掀开,并从裂口处高速喷射而出,引发了事故。

 (二)重要原因

  1、设计单位没有富氧顶吹熔炼炉的生产组织经验,对富氧顶吹熔炼炉的操作和控制能力不足。系统的核心设备(顶吹炉和喷枪)是设计单位第一次设计、制造,未经工业试验。在事故发生前存在空气和氧量控制不准确、停料后长时间空吹等错误操作,出现问题又未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

  2、业主和技术服务单位在不具备试生产的条件下盲目组织试生产,没有经过系统试车,现场的空气流量计、油流量计等均不能正常使用,仅依靠阀门开度控制参数。

  3、昆明希拓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具备设计资质的情况下,设计了熔炼炉和喷枪等系统的核心设备。

  4、业主在选择设计服务单位时审核把关不严,选择了没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合作单位,没有委托监理单位对生产车间和设备安装进行有效监理。

  目前,甘肃省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是继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后,近期冶金、有色行业冶炼新建项目发生的又一起恶性事故,损失重大、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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