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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后启动中空气预热器烧损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一、事故经过

某电厂A厂5号炉是上海锅炉公司生产的30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强制循环型容量为1025t/h锅炉,配套2台型号为2-29VI-(CT)-1676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于1993年正式投入生产。

2000年2月7日,该机组第2次大修结束,完成各项试验停运后A空气预热器发生

二次燃烧,造成空气预热器严重损坏。经初步检查发现,A侧空气预热器转子扇形仓及波纹板箱烧坏约2/3,B侧空预器转子扇形仓及波纹板箱烧坏约1/4,底部支承梁被烧损弯曲变形,其他部件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过1个月的抢修,该空气预热器于2000年3月7日抢修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事故原因

(1)锅炉启动时,未投入回转式预热器的吹灰器,由于未按时投吹灰器,所以锅炉启动后,回转式预热器出口两侧烟气温差达到36℃,高温侧烟气温度由71.7℃升到

108.5℃,从而发生了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的二次燃烧。

(2)在大修中没有按规定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的积油垢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清理、碱洗等。

三、事故教训

(1)违反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5.11的规定。

(2)违反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5.12、5.13的规定。

四、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锅炉启动时,正确投入尾部受热面吹灰器,保证尾部受热面的清洁。并定期对吹灰器吹扫效果进行检查,保证受热面无积油垢。

(2)大小修或停运一周以上时,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的积油垢及积灰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清理和碱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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