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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穿孔未警示 路人险些受伤害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2日
【事件回放】2009年5月12日8点左右,巡井工李某发现注水大干线穿孔,管线就在路边,刺得面积不大,汇报给队干部后,未在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就去巡线了。接到汇报,我立即骑上车子赶往现场。快到穿孔地点时,发现两名妇女正向穿孔方向走去,“站住!站住!”我大声疾呼。两名妇女听见回头看了看后,依然往前走,眼看着离穿孔处越来越近,我拼命地蹬车往前赶。追上两人,把车子一丢,“前面有危险!”一边说一边上去拉住了两个人。就在我拉住她们没有几秒钟,只听“轰咚”一声,穿孔四周的地面一下陷了下去,眼前出现了一个大坑,污水像开了锅似地“咕嘟、咕嘟”得向周围扩散。此时,我们站立的地方离大坑边缘只有1米多,“好险!好险!”她们连拍着自己的胸口说。
【个人感悟】如果当时我要再晚一点赶到现场,两位过路的妇女肯定就会掉入塌陷的污水坑中,而污水的温度高达八十多度,后果真是太严重了。我想,如果李某在发现情况后,及时设置了警示带,也能够避免路人掉入污水坑。
【专家点评】在这起事件中,李某发现了险情,但没有考虑到后果,未能按照《油田注水管网安全管理规定》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带,埋下了事故隐患,致使他人不明情况走进危险区域。好在队干部及时赶赴现场,将路人拦截下来,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在处理管线穿孔这类应急事件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油田注水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49条:一旦发现穿孔第一人,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现场隔离,在穿孔区域5米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现场监控。
50条:在处置过程中应优先保护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控制污染源,避免或减少进一步污染原则。
51条:在维修前,要确认地表无塌陷、水井停注、管线内压力为零再进行处理。现场施工的电气、工具、电气线路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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