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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4·27”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9日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及工程合同签订情况

  (一)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2141454,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刘家窑南里5号2号1075室,法定代表人:陈帮本。公司下设生产部、技术部、机电部、安全部、财务部、业务部等6个部门以及驻河北宽城、内蒙古、云南、河南等8个办事处,员工1200人,主要从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二)迁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

  迁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8年的迁西县张家店顺发铁选厂)成立于2013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7000010228,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位于迁西县滦阳镇张家店村,法定代表人:李金生。公司下设综合科、采矿科、生产科三个部门,员工29人,主要从事磁选铁精矿粉、铁矿石开采,年产磁选铁精矿粉1.5万吨、铁矿石4.5万吨。

  迁西县滦阳镇张家店马家沟铁矿大东沟采区属于迁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采矿证范围内的一个系统,采矿证号:C1300002010122110094520,矿山采用竖井开拓方式,设计有主井1个(X坐标:4473669,Y坐标:39612922),副井1个(X坐标:4473755,Y坐标:39613093),开采标高:350米至200米。该矿于2009年7月10日,经唐山市安监局 “三同时”手续批准为基建施工矿山,基建工期24个月;2011年11月9日,唐山市安监局批准同意基建工期延长12个月;2012年11月5日,再次经唐山市安监局批准同意延长基建工期10个月;2013年9月12日,唐山市安监局又批准同意延长基建工期14个月,工期截止至2014年11月11日。

  (三)工程合同签订情况。

  2013年8月30日,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授权魏志华,代表公司洽谈工程项目及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以及签定经济协议。授权期限至2014年4月30日止。

  2014年3月1日,迁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人:魏志华)签订了《大东沟采区竖井安装及开拓工程施工合同》(已在县安监局完成施工备案),迁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将张家店马家沟铁矿大东沟采区竖井安装及井下开拓工程承包给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就双方在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迁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张家店马家沟铁矿大东沟采区竖井安装及井下开拓工程,合同期限: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1月10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4月27日9时左右,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驻迁西项目部班组长徐家均、工人王仕付、周远城,按照迁西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采矿科科长冯国营的安排,对张家店马家沟铁矿大东沟采区主副井通风系统实施整改作业(安装通风管),三人一起从迁西县顺发铁选有限公司张家店马家沟铁矿大东沟采区副井下到225米水平回风巷道。9时05分左右,三人开始铺设安装通风管,两小时后,三人铺设了约100米左右。11时左右,徐家均、王仕付、周远城三人到达225米水平回风巷道距离副井码头门约100米处的通风天井(直径2米左右,深25米左右,下面与200米水平运输巷道相通)旁边,此通风天井井口北侧地面1米左右处有一块块石(重约200公斤)影响通风管铺设,于是徐家均想用撬棍将块石撬进通风井里,但未撬动,于是改由周远城撬块石,徐家均在周远城身后2米远的地方实施监护,此时,王仕付在距离徐家均、周远城二人10多米的地方整理通风管。11时05分左右,周远城将块石撬进通风天井,因身体失去平衡,自己也随块石一起由通风天井井口掉落至200米水平运输巷道处的碎石上。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徐家均、王仕付二人立即从副井下到200米水平运输巷道,将周远城抬到井上,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3时左右,周远城被送往迁西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日13时40分左右,周远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周远城在25米深的通风天井旁边,面对井口用撬棍撬块石,不慎随块石一起掉落至200米水平运输巷道处的碎石上,这是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徐家均、周远城二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6.1.7.3在竖井、天井、溜井和漏斗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即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在25米深的通风天井旁,面对井口实施撬块石作业。

  2.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自我防范意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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