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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公司49处刘店项目部10.6坠落死亡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5日

 2006年10月6日18时43分,一建公司49处刘店项目部发生一起井筒坠人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1万余元。

  统计属别:矿建施工

  发生时间:2006年10月6日18时43分

  发生地点: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刘店煤矿主井

  事故类别:其他事故(井筒坠人)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1万余元。

  伤者简况:吕某,男,34岁,初中,掘进工,本工种工龄1年,协议工,三级安全教育

  一、事故经过和抢救过程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0月6日18时43分,刘店项目部六队、三队共同进行主井装载硐室上部开口施工,硐室开口宽度7.5米,高度2.5米。已由上一班放炮开口,进尺1米。放炮后由刘某班接班,当时在井下作业的人员是:跟班副队长丁某,班长刘某、李某、副班长刘某、工人刘某、吕某共6人。队长刘某安排本班工作为落临时盘3米、铺设工作台、打锚杆、挂网、喷浆。本班接班时间12时15分,接班后落临时盘和搭工作台,工作台用2根3寸钢管、2根2.5寸钢管、2根150毫米×100毫米×3.5米方木,并用8号铁丝绑牢在撑木上。临时盘上一周有围栏,围栏用直径为37毫米的钢管做立柱,立柱间距1.6米,缆绳高1米。临时盘位井深620.9米处,距离盘下水面3米,水深7米。开口处刚放第一茬炮,正在打锚杆,临时盘和开口之间还没有形成护栏。

  18时40分当班全部锚杆眼已施工完成,只剩右手帮三个锚杆眼没安装完锚杆,最后一个锚杆眼已经打够深度,由刘某扶锚杆机准备将其撤下,吕某去临时盘取锚杆准备安装,由刘某一人撤锚杆机有困难,吕某回来帮刘某撤锚杆机,此时吕某佩带的保险带没有生根,行走时突然从临时盘与工作台边缘缝隙坠落,坠落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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