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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电梯井坠落事故

作者:杨斌 鹿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9日

  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31日,哈尔滨某公司对其连锁家电卖场直销员例行培训。当晚20:00,培训即将结束,市场部工作人员赵某、王某、梁某及公司保安兼电梯工孟某等6人乘坐电梯到4楼赠品库为直销员领赠品。孟某取了挂架和大礼包等赠品后,喊道:“我先下去了,一会把电梯给你们放上来!”随即将电梯开到了一楼,但没关电梯外的安全门。这时,赵某抱着一大摞赠品走向电梯,由于视线被所抱物品遮挡,未发现4楼电梯已下到1楼,一脚踏入电梯井内,从4楼电梯井口直接坠落到1楼电梯的轿厢顶上摔伤。

  事故原因

  发生事故的这部电梯型号为TKGHJ-PC,1995年开始投入使用,属于老式货运电梯,有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年检合格证,但已过期3年,且无检验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及时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及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

  根据国家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的要求:“在开启电梯轿厢安全门之前,需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然后才能进入,开启照明灯,避免摔入井底”,经事故处理小组及相关专业部门现场调查、鉴定分析,认定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该公司在岗位配置上存在不合理因素。孟某的工作岗位是保安兼电梯工,由于工作任务不单一,未能认真执行电梯工的基本工作职责,如电梯的日常保养点检记录、交接班制度等。在电梯使用、管理过程中,责任未落实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该公司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点检规范不完善。电梯轿厢厅门电气联锁装置失灵,设备带病运行,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孟某操作电梯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能关闭厅门和联锁装置失灵的设备,导致赵某误踏入电梯井内摔伤,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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