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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新塘镇新慧骏电脑绣花厂“4.30”厂房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5日

  事故发生时间:二OO九年四月三十O日十四时二十八分

  事故接报时间:二OO九年四月三十O日十七时二十五分

  事故发生地点:增城市新塘镇沙埔居委会

  事故单位名称:新慧骏电脑绣花厂

  发生事故等级:较大事故

  发生事故类型:工矿企业

  事故现场情况:伤亡总数12人,死亡3人,受伤9人。

  事故简要经过:2009年4月30日14时28分,增城市新塘镇一间彩印厂在拆除金字瓦屋顶进行改造维修时,导致旁边的新慧骏电脑绣花厂厂房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局以《增城市新塘镇新慧骏电脑绣花厂“4.30”厂房坍塌事故快报(穗安监明电〔2009〕23号),及时上报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和省安监局值班室。现我局于22时55分收到增城市安全监管局事故续报,又有1名事故中的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到目前为止,此次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3名死者分别是:刘权兴,男,24岁,新塘官湖村人;杨广珍,女,30岁,广西人;吴亨敏,男43岁),9人受伤,伤者目前均已送增城市医院救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现场经由广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使用生命探测仪探测,暂未发现有人被掩埋。

  现场应急措施:事故发生后,广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凌伟宪、副市长甘新、副秘书长张火青和市安监局局长梁醒虾以及当天值班的局领导、市应急办领导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增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建设、国土、应急办、新塘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市安委办已连夜起草了事故通报,下发给各区政府、各区安监局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并决定在5月3日至7日5天内组织5个检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带队,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在建工地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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