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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某加油站工程模板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9日

一、事故简况

    2002年5月6日17时,湖南省永州市某加油站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结构的雨篷在混凝土浇捣过程中模板支架系统突然整体失稳坍塌,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

    二、事故发生经过

    永州市某加油站工程是在一个已经停业的简易加油站原址重建的。整个工程包括加油站营业房、地下油罐、硬化车道、院墙及厕所,总占地面积1587m2。其中营业房为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0.68m2(两个混凝土单柱,间距11m,另外2个柱与营业房外墙成一体),加油站棚挑檐长3.5m。加油站由江永县城建规划局副局长何××个人非法设计,由本县潇浦镇白水村农民、个体包工头周××非法承包。2002年2月25日,施工方在取得施工图纸后,招聘民工开始工程基础施工和加油站营业房的施工,3月25日营业房土建主体结构完工后即开始加油棚挑檐施工。5月26日64名作业人员进行加油棚混凝土板浇注,并于当日13时完工,14时下起暴雨,雨后施工方没有检查模板支撑情况,即在15时30分开始浇注加油棚混凝土反梁,17时当混凝土反梁浇注到接近与营业房顶部接口处时,尚未初凝的加油棚混凝土板由东西两面向中间整体坍塌,站在加油棚混凝土板上的10多名作业人员被掩埋,造成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雨篷混凝土模板工程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没有编制施工方案,支撑高度为6m,而立柱木杆梢径仅为50~60mm,且长度不够而采用搭接或对接,不仅立柱接长的做法不规范,同时又缺少水平支撑和剪刀撑。因此,浇灌混凝土时造成整体失稳坍塌,是此次事故的技术原因。
    2.管理方面
    工程施工人员无资质承包工程,该工程项目模板及模板支撑没有施工图,施工中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过程没有技术人员指导,撑木半数长度不够6m,采用2~3根短木搭接或对接,用铁丝绑扎或用马钉、木板固定。撑木材料不符合要求,撑木之间横向拉接不足,支撑体系稳定性差,混凝土浇筑过程也没有专人检查,造成雨篷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坍塌。是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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