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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某镇造纸厂锅炉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1998年9月16日下午4时10分,新密市某镇造纸厂一台WNG4—1.2MPa(卧式内燃回火管)型锅炉在运行中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

该锅炉系鞍山锅炉厂生产,1982年11月制造,出厂编号A82075,1996年9月移装到该镇造纸厂,当年10月投入运行。

一、事故发生经过

9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当班锅炉操作工周国亭对锅炉进行点火升压。1个多小时后,锅炉压力达到0.2MPa,因为纸机车间没有生产(此时纸厂已停电),操作工周国亭就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回家吃饭,中午1时多才返回工作岗位,开始操作锅炉。当锅炉压力升至0.3MP时,开始向车间供气。下午2时50分左右。因整个造纸厂全部停电,锅炉也停止运行。当第二次来电时,因锅炉房灯泡不亮,周国亭让相邻锅炉房操作工张少华照看自己操作的锅炉,他去找锅炉班长领灯泡,就在周国亭返回距锅炉房20多米远时,锅炉突然爆炸,时间是下午4时10分。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新密市人事劳动局锅检所对锅炉爆炸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对锅炉的损坏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结果如下:

1.现场勘查情况是:

锅炉爆炸后,强烈的冲击波造成锅炉房全部倒塌,相邻21.4米的另一锅炉房门横梁倒塌,周围的车间、库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2.爆炸锅炉情况是:

(1)锅炉前烟箱盖冲出距锅炉本体15米远;后烟箱盖冲出4米;炉门、炉条分别冲出距锅炉本体28米和46.4米;操作工张少华倒卧在距锅炉正前方向26米处。

(2)锅炉前管板烟管以上区域,存在着明显的过热现象,在炉胆的正上方大面积已变色,存在着严重过烧现象。

(3)锅炉炉胆曾大面积挖补过,补板不规则,呈梯形状,补板纵向长度为2440mm,环向长度分别为1180mm、1200mm。炉胆补板纵向爆炸撕裂长度有三处,在距炉胆口1067mm处(爆炸口比较对称),左侧长度为1015mm,右侧长度为900mm;在炉胆右侧1610mm处,爆炸口长度为500mm。

(4)从爆炸的断口可以看出,爆炸撕裂的断口呈刀刃状;爆炸撕裂的补板焊缝中,存在严重的夹渣,其中一处在炉胆左侧补板焊缝中,未焊透长度为420mm,补板与炉胆焊接错边10mm,可以说,根本就没有焊透,焊接质量无法保证。

(5)安全阀超期无校验,两台安全阀分别是:A47型,弹簧压力范围0.65MPa。0.90MPa;A48型, 弹簧压力范围1MPa~1.27MPa,全部都超出核定工作压力范围。右侧水位表汽、水连接管全部堵塞,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左侧水位表水连接管堵塞,汽连接管堵3/4,锅炉水位反映不准确,不真实,没有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安全附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6)锅炉操作工无证上岗,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知识培训,盲目操作,违规违纪,串岗作业,擅离工作岗位,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先决条件。

(7)该造纸厂从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漏洞。如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建立设备运行各项记录,事故发生后,无据可查。

三、事故原因

1.锅炉没有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由于水位显示不准确,造成缺水干烧,在操作工判断失误的情况下,盲目操作给水,致使锅炉产生大量蒸汽,压力骤增,炉胆不能承受外压产生爆炸。

2.补板焊缝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焊缝结构本身存在着严重埋藏缺陷,致使锅炉炉胆不能承受工作压力的要求,是造成锅炉爆炸的主要的原因之一。

3.安全附件失灵,在出现异常的情况下,不能有效地起到安全附件应有的作用。

4.锅炉操作工无证上岗,盲目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5.管理混乱,职责不明确,只注重生产,轻视安全管理,违规违纪的现象从不同方面表现出来。

为了吸取事故教训,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应采取以下措施:

提高对锅炉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对于特殊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严格执行《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锅炉重要受压元件的修理和改造,必须申报劳动监察部门同意,杜绝无安装修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安装修理工作;对安全附件应该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确保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可靠性。

——摘自1999年12月《劳动保护》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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