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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区炼油总厂气爆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1日

 一、事故摘要

  10月12日17时00分环境毒灾应变咨询中心接获宜兰应变队经由消防无线电得知宜兰某生技公司火警,经查证该工厂为毒化物运作厂场。咨询中心依二号作业于17时04分派遣宜兰队及台北队出勤。宜兰队于17时19分抵达现场与指挥官会衔,应变队随即进行环境检测,PID测值为1.5 ppm,FID为1.2 ppm,CO为11 ppm,SO2为6.9 ppm,消防废水pH为7,FTIR测得甲烷0.32 ppm、氯二氟甲烷0.11 ppm。应变队以热影像监控温度提供现场指挥官救灾参考及提供呼吸防护具于救灾人员,并建议厂商进行消防废水围堵。13日02时00分火场受控制,消防队进行残火处理,环境复侦CO值N.D,SO2值N.D.,消防废水pH值8已导入工业区下水道,分析无危害之虞,应变队于03时30分赋归。

  10月13日08时40分进入事故现场清点场内化学品,场内受波及化学品:三乙胺100 ml、可热塑性聚氨酯(TPU) 204 kg、聚氯乙烯(PVC)原料17公吨。分析毒化物三乙胺100 ml已完全烧毁。

  二、应变过程

  10月12日17时00分毒灾应变咨询中心接获宜兰队张群政经由消防无线电得知,宜兰县苏澳镇龙德工业区德兴○路○号,某生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火警事故,咨询中心联系宜兰县消防局勤务指挥中心得知:○○公司火警,事故发生时间为16时53分。经查证该工厂为毒性化学物质运作厂场,咨询中心依二号作业于17时04分派遣宜兰队及台北队前往处理。另传真紧急应变处理原则119及厂内平面图及环氧乙烷之MSDS至宜兰县消防勤务指挥中心供参考,请工业区服务中心协助调运砂包围堵消防废水,并协助厂商调派槽车业者抽离消防废水。之后确认该火警事故为○○公司一厂,并有少量毒化物三乙胺,建议现场指挥官陈指挥官相关注意事项:1.现场有乙炔钢瓶,请注意气体钢瓶所造成之二次危害;2.于事故现场厂房附近有三乙胺毒化物储存,建议加强防护,并且注意救灾人员安全;3.目前现场消防废水已进行围堵,请协助注意其废水流向;4.现场如需个人防护设备,请联系宜兰应变队。

  宜兰应变队于17时19分抵达现场与指挥官会衔,火警发生原因疑似为乙炔切割不慎引起火灾,火势尚未扑灭,经由厂区人员得知厂内存有酒精、聚氯乙烯(PVC)、可热塑性聚氨酯(TPU)、环己酮及丙酮等化学品及毒化物三乙胺100ml,无人员伤亡,初估灾损面积约400坪。应变队人员随即进行环境监测,于下风处10公尺PID测值为1.5 ppm,CO为11ppm,消防废水pH为7,场内之消防废水已导入龙德工业区下水道系统。热影像侦测仪监测现场最高温度约为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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