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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19.6.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7日

2019年6月 2日8时30分左右,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在热切割拆除废旧机器时(为卖废铁做准备)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陈家明,男,53岁,身份证340406********1210,淮南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6月24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分管区长丁云兵为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区科技经信局为成员单位的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19.6.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邀请了禹会区检察院、四名安全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多方取证和专家组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该厂目前已停产停业,是安徽安宇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老厂区)始建于1958年,设计用途为工业厂房,主要从事乳胶手套的生产制造。该单位现为民营企业,成立于2007年1月31日,经营范围是乳胶手套、PVC手套、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厂房租赁。法人代表是许忠安。是这起事故的拆旧卖旧(卖废铁)方。

(二)拆旧收旧施工方基本情况

刘后成,男,身份证号码340304********0611,家住禹会区宋滩新村10栋三单元404室。经调查了解,刘后成、宋家步(340311********0231,蚌埠市淮上区果园新村4栋4单元4楼401室)和葛品洪(340321********421X,长征路电信八分局宿舍1单元3楼中户)为此次拆旧收旧合伙人。

(三)拆旧卖旧方与拆旧收旧施工方对接联系情况

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乳胶厂)内勤负责人朱伟在报经公司法人许忠安同意后,安排公司内勤专员王广辉负责处理废旧烘干机等弃用设备。5月27日下午,王广辉通过公司门口修机电的老板,与收旧人刘后成取得联系,并约定当天下午见面商谈,双方见面后,王广辉带刘后成到乳胶厂存放废旧烘干机等的现场,当面谈卖废旧设备的事,刘后成要求整体打包拉走,王广辉不同意,要求拆解后、以不同的材质按不同的价格来卖,当时双方谈妥:废铁按1600元/吨、不锈钢8000元/吨,电机也要切割开来卖、好的4500元/吨、一般化的4000元/吨,重量以分拆后、按不同材质过磅称重后的重量为准。双方约定,由刘后成找人来乳胶厂存放废旧烘干机现场进行切割分解,切割分解后将废铁由老厂区拉到新厂区(安徽安宇乳胶制品有限公司)过完磅、刘后成付款后将废铁拉走。

6月1日下午,王广辉又电话约刘后成到乳胶厂存放废旧烘干机现场见面,双方见面后,王广辉对刘后成说:明天早上把旧机器切割了、弄掉,并带刘后成到存放弃用设备的仓库转了一圈,并问刘:铜多少钱一斤?刘说:20元一斤。大概在16时30分左右,刘后成电话联系宋家步让他到乳胶厂来,宋家步到现场后(王广辉也在现场),刘向宋介绍了情况,问宋:价格可合适?宋看过后说:管干,明天找两个人干就是了。于是,宋家步联系陈家明和葛品洪讲割铁的事,陈家明当时就答应了,葛品洪电话没打通,晚上18时左右,葛品洪看手机有两个未接电话(一个未接电话是刘后成打的;另一个未接电话是宋家步打的),就回电话给刘后成问:什么事?刘说:明天早上到大庆乳胶厂割铁,葛品洪答应下来。随后葛又回电话给宋家步,宋也是讲去乳胶厂切割的事,就讲好第二天早晨去乳胶厂。当天晚上,宋家步电话联系上了殷宝亮(小工),让他6月2日早晨到乳胶厂干活。讲好的工钱是:大工300元/天、小工150元/天,干切割工作的是大工,往外搬切割下的废铁工作的是小工。拉废铁的货车也是宋家步联系的。

(四)事故场所情况

事故发生场所为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老烘干机房,该烘干机房长9.3米,宽2.8米,高3.23米,靠西侧并排布置5台烘干机,东侧留有1.4米宽的通道,西侧留有0.65米宽的通道。该机房东侧房间为仓库(临时停放叉车一台),西侧房间为仓库(存放收割机零件),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6月2日6时30分左右,刘后成开了辆小货车从家(宋滩村)出发,在吴湾路废品店租了2瓶液化石油气,再开车到柴油机厂与宋家步等人会合,宋家步、两名小工(是宋家步早晨在来的路上、大庆路桥北找的,宋家步不知道他们的姓名)和殷宝亮(宋家步找的临时工)将8瓶氧气和一些工具抬上刘后成的小货车,装完氧气瓶等工具后,刘后成开着小货车(副驾驶上坐着殷宝亮)拉着10个气瓶去乳胶厂,宋家步骑摩托车和另两名小工各自骑电瓶车往乳胶厂去,在路过大庆饮食群时停了下来,两名小工买了早点后去乳胶厂,宋家步在大庆饮食群吃过早点后骑摩托车去的乳胶厂。

7时左右,葛品洪来到乳胶厂门口,随后刘后成开车就到了。刘后成将小货车开到乳胶厂存放烘干机房现场,葛洪品跟进去,刘后城催促他干活,葛上好切割枪,从小货车上卸了一瓶液化石油气和一瓶氧气到他干活的地方。与小工清理了作业现场杂物、并对地面洒水后开始切割。

7时15分左右,宋家步到了乳胶厂口,问门卫:可看见有人进去干活吗?门卫说:没看到。宋家步在豪杰公司门口等,过了几分钟接到刘后成电话,刘问:陈家明怎么还没来?宋说:不知道。刘又问宋:你在哪?宋说:我在厂门口呢。然后,宋对门卫讲:我们干活的人已经进去了,一回头看到陈家明也到了,宋家步和陈家明一块进入了乳胶厂。宋家步到现场后看见葛品洪在车间外面切割冷凝品(芯子是铜质的),刘后成对葛讲:不要割了,有新的,称一下就知道了(意思是仓库里有还没组装的新的冷凝品,称一下铜芯子,就知道铜的重量了),让葛品洪到里面割(西边的仓库)。此时,正式开始作业,先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对地面洒水。葛品洪和2名小工清理西边大仓库里面的杂物,陈家明和殷宝亮清理东北边第二间小仓库里的杂物。清理完后,葛品洪和陈家明在各自清理点准备切割,小工负责往外搬他俩切割下来的废铁。陈家明用自带的切割枪对烘干机机房内设备进行切割,殷宝亮进行协助,陈家明切割约7块到8块左右,出来在门口休息片刻,再次进屋进行切割作业时,发生爆燃造成火灾,导致陈家明严重烧伤,并引发东侧房间着火。

其间,约8时29分左右,刘后成和宋家步坐王广辉开的车到新厂(安宇乳胶)给货车过皮(称空车重量),在走到招呼站时遇到宋家步找来的货车,带着货车继续往西走,走几百米、还没到八一化工东口时,王广辉接到厂里电话,接电话后,王广辉紧张地说了一句:“厂里失火了”。就调头了往回走,到厂门口都是人,听到有人讲:失火了,三个人(刘后成、宋家步、王广辉)又往里跑,跑到现场看到陈家明在路边,身体上没有衣服了、只剩下内裤(此时,区消防大队已将火扑灭),刘后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经查看刘后成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刘是8时38分拨打120报警电话的),宋家步跑到厂门口等120救护车,120救护车到现场后、众人将陈家明抬上救护车,宋家步同车将其送到第三人民医院。刘后成也骑电瓶车赶到三院。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勘验、对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和技术分析认定:

(一)直接原因

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陈家明用自备的切割枪进行切割作业一段时间后,在休息期间未关闭液化石油气瓶角阀,导致液化石油气在烘干机房内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源(金属撞击、静电放电或明火等火源)后发生爆燃,造成火灾事故,导致陈家明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对厂内相关作业方安全管理缺失。公司内勤负责人朱伟和具体经办联系人王广辉未对拆旧施工组织方和进场动火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未与拆旧施工组织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是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作业组织施工方是收废品的个体合伙人(刘后成、宋家步和葛品洪)无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管理体系缺失,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排的动火作业人员不是固定人员,未对动火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未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制定动火作业操作规程,未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前未向作业场所提供单位(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证。刘后成、宋家步和葛品洪3人对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也是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热切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陈家明未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书》,冒险从事热切割作业,属于无证违章作业。陈家明无热切割作业资质、安全意识不足、违章作业也是引起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19.6.2”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陈家明(死者)因无证违章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陈家明在火灾事故中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建议:对其免于追责。

(二)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将拆旧动火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体合伙人;未对拆旧动火作业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0万元行政处罚;责令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收旧施工组织方合伙人(刘后成、宋家步和葛品洪等3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收旧施工方合伙人(刘后成、宋家步、葛品洪)雇佣无资质人员动火作业,未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动火作业现场无人监护和安全管理,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刘后成、宋家步和葛品洪等3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建议:将朱伟、王广辉、刘后成、宋家步和葛品洪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防范措施

(一)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坚决杜绝特种危险作业人员、无证违章上岗。

(二)动火等危险作业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特种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严禁无作业票证作业。

(三)加强特种作业现场管理,特别是室内动火作业暂停后、重新点火作业前要对可燃气体进行检测,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满足防火要求。使用燃气作业时,现场要使用防爆工器具;

(四)作业施工方应有营业执照,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的能力满足安全要求,加强特种现场管理。

(五)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外包施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严格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质审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附: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字表。

安徽豪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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