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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峪口矿“1.27”火灾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12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1年1月27日14时27分,21306回顺掘进工作面,施工为沿底板留顶煤爆破掘进,放炮造成掘进工作面着火,无人员伤亡。
二、事故经过
2011年元月27日零点班,掘进三区在巷道掘进过程中,由于没执行施工措施,未打前探锚杆,造成掌子头漏顶(高约1.3m左右,长约1.7m)零点班8:00时施工结束,当班架了3架,又未对顶空进行充填,27日白班赵某某班11:40分左右,在工作面前进放炮时,工作面底板突然出现底鼓构造,左帮400mm,右帮600mm,导致第二架棚无法架设,当班班长赵某某就私自安排工人,左右两帮各打2个岩石炮眼(下扎70°,眼深0.8m),进行补炮掏腿窝,由于放炮员没有按规定装药、封泥,安检员、瓦检员没有在现场进行监督,在放炮过程中产生放炮火焰,造成火灾事故,接警后,矿长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救护队将火扑灭。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
掘进三区放炮造成工作面前方漏顶,同时工作面出现构造,放炮员二次打眼、放炮、装药、封泥未按规定进行,在掏腿窝子时,装药结构不合理(眼深800mm,封泥长度200mm,水泡泥装在孔口),最小抵抗线未达到要求,对高冒区瓦斯疏于检查,私自放炮,引燃高冒区瓦斯,导致尼龙网燃烧,引燃煤体,造成火灾事故。
㈡间接原因
⒈掘进三区当班留顶煤措施没执行到位,顶煤没留住,造成漏顶。
⒉掘进三区班长赵某某在底板出现构造时,没有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违章作业。
⒊掘进三区在补二次炮时,当班瓦检员朱某“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执行不到位。
⒋当班安检员,现场监督不到位,放完第一次炮后,对工作面没有进行认真检查,监督不力。
四、防范措施
⒈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全矿范围内坚持开展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别是要加强爆破作业按章指挥、按章作业的监督检查,排查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三违”,严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⒊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把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落实的几个环节,认真地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实际和存在漏洞的规程和措施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严格贯彻落实。
⒋加强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和岗位行为规范,针对爆破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
⒌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心,确保施工过程各工序的规范化操作。
事故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执行“一炮三检”违章爆破行为,后果是爆破火焰引燃瓦斯造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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