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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当天下午16时许,凯信达公司在一层仓库内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包装纸箱,纸箱内的瓶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受热爆炸起火,进而使大量黄油、自喷漆、除锈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和手套、橡胶品等相继快速燃烧蔓延,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浓烟,部分消防设施缺失或被人为关停失效,员工疏散撤离不及时造成大量员工伤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一是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违规进行电焊作业。二是动火作业未经审批,施工现场未进行清理,存在较多易燃包装纸箱易燃爆炸材料;三是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缺失或失效,且未能及时有效组织员工疏散撤离。

2.间接原因

一是涉事企业严重违法违规、不落实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手续。二是地方党委政府没有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重发展、轻安全,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意识缺乏、把关不严。三是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力。执法检查不严不细,2019年2月原文峰区公安消防大队对起火建筑二层的两家制衣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对该起火建筑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室内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等基本问题没有检查。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

1.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

河南省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分别对凯信达公司、尚鑫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对凯信达公司负责人、库区主管,尚鑫公司负责人,凯信达公司消防设施改造施工方人员,以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3.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河南省委、省政府在事故发生后已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初步检查,建议事故结案后进一步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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