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6日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03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
(二)知识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检查
(1)检查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输出模块等组件的外观及运行状态。
(2)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运行状况。
(3)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及运行状况。
(4)检查声光报警器外观。
(5)检查系统接地装置外观及牢固性。
(6)检查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1)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①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情况及火警确认灯状态。
②试验声光报警器的声光报警功能。
③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的动作性能。
④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⑤手动状态下,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加压风口电动控制装置、风机、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⑥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⑦抽取不小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2) 每年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①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试验至少1次。
②自动状态下,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加压风口电动控制装置、风机、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③对全部消防电话的通话试验至少一次。
④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3)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
(4)检查消防水池水位监管情况,模拟低水位报警试验。
(5)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系统内的蓄电池进行维护保养。
(6)对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等设备应及时更换。
四、注意事项
(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三) 感烟火灾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探测器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并应将该不合格品返回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处理,严禁将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随意丢弃。
(四)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的备品。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