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笔者认为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需要全民参与,人人都是参与者、承担者,只有主角,没有配角,都不能袖手旁观,要动员全民力量去落实城市安全发展的各项工作,实现政府与公众联动。否则城市安全发展无从谈起,城市的安全保障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变成一纸空文。
城市安全发展与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一些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避免事故发生,离不开全民的参与,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只有人人参与安全治理,做城市安全发展的参与者、承担者,城市安全发展推进才有保证。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户上,落实在行动中,完善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要把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将城市安全发展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之中。要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责任,查漏补缺,消除隐患,化解风险。要协调好有关单位和部门,把他们统筹整合到一起,发挥其对城市安全发展负有职责,利用他们的特长,协调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尽职履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离不开全民的积极参与。经验来自基层,办法来自群众。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群众的智慧与推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也不例外,也需要全民的参与与支持。全民参与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广大群众是安全生产活动的主力军,一切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有群众的参与,才能真正实现生产安全,离开了群众的参与,一切都无从谈起。诚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但仅靠他们“单打”成不了气候,需要全民参与,联合起来“群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主动地参与到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中来。只有全民的深度参与,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才有保障。
总之,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不仅哪个部门哪个人的事情,而是政府、有关部门、全民的共同努力,不断创新,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实现从政府的“单一治理”转变为全民“共同治理”,将政府和公众有效地连接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力量,如此才能实现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