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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1+3”安全监控体系

作者:王东照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7日

江苏省淮安市地处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市,拥有各类企业近4万家,其中以中小企业居多,达3万多家,占到全市企业数量的90%以上。这些中小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几个人一家的“家庭作坊式”企业不在少数,企业中懂安全、会管理安全的人员少,安全基础薄弱,增加了安全监管的难度。为此,淮安市安监局多方面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思路、狠抓隐患整治,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的态势。
  
  探索安全监控新思路
  
  作为新兴的工业城市,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淮安市的经济步入快速发展阶段,随之而来的是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凸现。为了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淮安市探索总结出了“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构筑起群防群控、共建共享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所谓“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是1个方法和3种机制的集成,是国家安监总局对事故隐患排查的“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
  1个方法
  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对生产(工作)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自下而上的排查、辨识、评价分级、建档立卡,建立监督控制体系,强化群众性劳动保护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3种机制
  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目的是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企业负责和职工全员参与,把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置于在控、可控状态,预防隐患转化为事故;推行3种机制,则为“监控法”有效实施、可靠运转提供了体制和机制的保证。
  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就是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全节点、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一是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以企业为单位,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专家,对本企业所存在的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源(点)进行全面排查、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划分为A级(厂级)、B级(车间级)、C(班组级)3个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监控,并将所有的安全隐患制作成统一的公示栏,在企业的显要位置予以张榜公布,使企业的所有人员都知道企业的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源(点)。二是建立监控网络。实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企业,普遍建立起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监控网络,对事故和职业危害风险源(点)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节点、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和动态监控,不留死角和盲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源(点)实行升级或降级、追加或清零等跟踪处理,确保各类风险源处于在控、可控状态。同时,将所有的监控网络在所属车间进行张榜公布。三是建立事故和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根据风险源(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职业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应急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为确保职工适应监控点管理需要,切实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教育。企业录用新人员、老职工调换新工种,或企业贯彻新法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都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确保每个职工具备安全生产和岗位监控的能力。五是建立监控激励制度。对职工在监控过程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行为给予奖励。
  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着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建立3项制度:一是全员排查制度。所有职工都负有监控、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责任。发现隐患,要立即上报。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凡因工艺、技术等原因难以整改的,要实行评估确认,分级分色预警控制,并在显要位置张榜公布。二是持续改进制度。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要经常检查,形成排查、评估、确认、挂牌、检查、整改、效果评价、持续改进的“闭环式”管理。三是创新提升制度。积极吸收安全生产新理念、新法规、新的技术手段、新的管理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监控工作方法,提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实效。
  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着力实现对企业及其风险源(点)安全状态的定期诊断。重点实行3个评价:一是职工评价。企业组织广大职工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现场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的方法主要采取“职工每天评价,班组每周评价,分厂(车间)每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岗位监控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单位评价。企业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或请中介机构、安全专家进行评价。三是监管评价。各级安监局、卫生局、工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包括“1+3”安全监控体系推行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系统评价活动,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到目前为止,淮安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90%以上的小企业全部建立了“1+3” 安全监控体系,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促进作用。
  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以来,淮安市事故起数平均每年下降15.4%,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8.02%。
  
  安全生产指导员深入基层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淮安市3万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工矿类中小企业大部分分布在乡镇(社区)。据历年统计,全市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80%以上由社区管理。但是社区懂安全、会安全的管理人才奇缺,安全员对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工作如何开展知之甚少,安全工作摸不着门道。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淮安市安监局推出了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简单来说,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就是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选派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同志,与指定的社区挂钩担任安全生产指导员,担负起社区安全知识的宣传员、安全隐患的排查员、安全社区建设的服务员、隐患整改的督促员、安全技能的辅导员、安全情况的信息员的职能,指导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调研和指导服务等。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指导员的工作职责是: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帮助指导社区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为基层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及时传达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指导基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运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指导基层加强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基础,在建立完善6项制度和7本台账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指导社区建立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建立基本档案,如实、准确、及时反映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加强安全检查和督查;指导并参与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村居社区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实施监控。对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查落实整改;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帮助基层加强应急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安全指导员在挂钩期间要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采取座谈会、个别走访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了解人民群众所关注的安全生产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研究和探索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为强化对安全生产指导员的管理,淮安市安监局先后形成了《建立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对安全生产指导员实行分组管理的通知》。将安委会成员单位向社区选派指导员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目标一并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安委会报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并酌情给予奖励。对指导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指导任务的单位,除对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扣分外,还将予以通报批评。
  从工作实践看,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财力薄弱、人手不足、业务不精的困难,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2009年4月底淮安市开始试行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以来,全市已有710名安全生产指导员进驻社区(村居)开展工作,累计指导社区(村居)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工作场所6327(处)个,排查出安全问题8000余项,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得到了各个社区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市区范围内43个得到安全生产指导员指导的社区,事故隐患大大减少,安全事故呈下降态势,淮安市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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