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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订HSE标准及相关安全标准情况——HSE标准制订情况(2)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一直关注着国际上HSE管理体系标准制定的发展动态。从1996年9月开始,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就及时组织人员对ISO/CD14690标准草案进行了翻译和转化,在吸收CNPC以往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上述国际标准进行了等同转化,于1997年6月27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1997),自1997年9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为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和营销的各种企业建立HSE管理体系提供了标准框架。在使用SY/T6276-1997时,就根据本企业现在的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融入与本专业相关的内容。设计和建立起具有本企业特色的HSE管理体系:是支持而不是取代现有成功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制度。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6276-1997)

在执行HSE标准过程中,必然涉及大量的相互安全标准,这些工作归口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制标准78个,这样更能全面贯彻HSE管理体系。

属于新制定标准74个,修定标准4个;

属于由安全专标委组织制修定的71个,其他专标委组织制修定的标准7个;

等效采用API(美国石油学会)标准9个,等效采用NFPA(美国防火协会)标准4个,其他均为新制定标准,其采标率为18.6%。

涉及通用基础标准2项,分别是《石油企业专用安全标志》、《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石油地质勘探安全行业标准2项,分别是《钻井作业安全规程》《石油地质实验室安全规程》;

涉及物控安全行业标准6项,它们分别是《地震勘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沙漠地震队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电法队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地震勘探作业钻机安全规程》、《石油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

涉及测井作业的安全行业标准6项,它们分别是《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油气田射孔用安全避爆器技术规程》《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库安全技术要求》、《放射性测井安全防护》、《油田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推荐作法》、《石油射孔和井壁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定》;

涉及石油钻井的安全行业标准9项,它们分别是:《石油钻井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钻井作业安全规程》、《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司钻安全技术考核规则》、《含硫油气安全钻井法》、《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指南》、《油气井钻及修井作业职业安推荐作法》;

涉及油气开采的安全行业标准6项,它们分别是:《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天然气凝液安全管理规定》、《含硫气井安全生产技术规定》、《天然气净化厂安全规范》、《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稠油热采安全规定》;

涉及炼化安全行业标准1项,即(炼化企业)工艺危害的管理;

涉及油气储运安全行业标准2项,它们分别是:《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

涉及工业卫生行业标准3项,它们分别是:《石油行业职业安全卫生数据处理要求》、《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石油企业有害作业场所划分及监测规范》;

涉及人类工效学安全行业标准1项,即《钻井井场照明、设备颜色、联络信号安全规范》;

涉及石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行业标准1项,即《石油工业机械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涉及防火防爆安全行业标准8项,它们分别是:《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液化石油气储存和运输的安全规程》、《易燃和可燃液体规范》、《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初期灭火训练》、《易燃可燃液体常压储罐的内外灭火》、《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

涉及石油企业电器安全行业标准5项,它们分别是《石油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石油工业防静电推荐作法》、《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油气田变电所安全管理规定》;

涉及工程建设安全行业标准1项,即《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涉及滩海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安全行业标准11项,它们分别是:《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应急撤离条件》、《滩海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滩海测井作业安全规程》、《浅海石油生产设施动火安全规程》、《浅海钻井平台拖航安全规程》、《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第一次出海人员安全教育的推荐作法》、《培训海上工作人员应付非作业紧急情况的推荐作法》、《培训落水作业人员营救者推荐方法》、《浅海钻井平台安全规程》;

涉及蒸汽发生器、容器、加热设备和储罐(瓶)安全行业标准4项,它们分别是:《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石油工业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油田专用湿蒸气发生器安全规定》、《油田专用湿蒸气安全操作规程》。

涉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行业标准2项,它们是:《石油企业职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石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从现在看,已批准立项还未审查的标准有4个,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1998)生字27号文件要求,SY和SH在两公司重组后,完全适用于两公司各自所有石油勘探开发的油田企业和石化企业,即两公司对SY和SH标准均相互认可,照常执行。安全专标委仍由油标委归口业务领导,行政上归中石化领导。按此原则,有三个不变,即业务领导关系不变;下达工作任务和划拨工作补助经费的渠道不变;原来的委员与联络员的组成暂不变。但凡属下游炼化企业的安全行业标准,在中石化的有关主管部门未授权前,安全专标委暂不能受理制定炼化企业的安全行业标准。

按石油工业标准体系表(第三版)要求,在2001年安标委换届前,还要新制修定36个标准,届时安全行业标准可达119个。剩下的36个行业标准,还是按照三个不变有原则,继续进行下去,只不过从1998年7月1日开始,行业标准的立项与发布,均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批准,凡属勘探开发的安全行业标准,均由中石油列计划和划拨经费,凡属炼化的安全行业标准,均由中石化计划和划拨经费。在第三届安标委工作期间,主要任务是对已发布的119个安全行业标准,到五年期的,要进行复审与修定,其次是对新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问题制定行业标准。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国外先进的H(健康)S(安全)E(环境)管理体系,制订Q/SHS0001.1—2001强制性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一经发布,必须执行。

Q/SHS0001.1—2001标准是指导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建立和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框架性指南。Q/SHS0001.1—2001只适用于中国石化企业,Q/SHS0001.1—2001的服务点在于中国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经贸安全(1999)447号文件规定:“企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直接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这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直属企业可以通过HSE管理体系认证来代替,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不搞安全健康双重认证。

HSE体系认证不能代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更不能代替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认证,但它们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可以兼容并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HSE管理体系是建立在过去积累的许多成熟经验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吸收了国外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管理经验和传统管理模式的优秀内容,因此它不是取代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健全的管理制度,而是补充和完善,达到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目前形成了一个体系,四个规范和5个指南为框架的HSE管理体系。

体系—HSE管理体系,此管理体系标准明确了石化集团公司HSE管理的十大要素:即

①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

②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

③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④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⑤装置(设施)设计与建设;

⑥运行与维护;

⑦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⑧检查、考核和监督;

⑨事故处理和预防;

⑩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四个规范—油田、炼化、销售、施工企业HSE管理规范。

五个指南—油田、炼化、销售、施工企业HSE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职能部门HSE实施计划编制指南。

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海洋石油工业作为我国第一个全面对外开放的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对外合作及自营,作业,使我国海洋石油工业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新时期。经过不断摸索,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发展、提高,逐步形成了海洋石油工业自成体系的安全、环境管理体制。找到了适应海洋石油工业改革和发展的安全管理形式的模式,安全管理正朝着符合其自身规律的方向发展着。正成为企业整体管理的很重要的一部分。1998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正式授权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行使中国海域(包括浅海)海洋石油作业监督职能,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具有政府管理职能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机构及下属机构,形成完整的安全环保的监督管理网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建立一套适应中国海洋石油作业的安全法规体系。组织人员翻译英国、美国和挪威三国政府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法规,在学习、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着手起草中国第一部政府在海洋石油作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986年12月24日,石油工业部以(86)油海字第747号文正式颁布了该法规中英文,并于198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执行,随后,安全办公室加快了立法的步骤,到目前为止,以此法为基础又陆续颁布了25项法规,这套安全法规共有二个系列: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母法的23项法规: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性物质安全管理规则》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和安全管理规则》

《海止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报告和统计要求》

《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系物管理规则》

《海洋石油起重船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海上油田(井)延长测试作业许可办法》

《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要求》

《海洋石油弃井作业管理规则》

《海洋石油(气)经端作业评可办法》

(2)以《海上石油天然气生设施检验规定》为母法的法规: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海洋石油总公司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也颁布了企业的二项安全管理制度。

《总公司工业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海洋石油企业职工生产伤亡事故统计规定》

海洋石油总公司还颁布了海洋石油行业和企业的标准。

各地区、专业公司以此为基础,制定了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使总公司安全管理走上法治管理的轨道;做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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