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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驻车性能试验方法

标 准 号: GB/T 15364-1994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不详
起草单位: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
更新日期: 2008年03月0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4-12-27批准 1995-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驻车制动性能试验方法和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用撑杆及停车架驻车性能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除越野赛车以外的各类摩托车。

2 引用标准

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质量
GB/T 1536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驻车性能要求

3 试验仪器、设备及精度

a.角度仪或经纬仪,读数分辨力不大于15'。
b.测温计,读数分辨力不大于0.5℃。
c.拉力计,读数分辨力不大于0.2kN。
d.牵引设备。
e.测力计,读数分辨力不大于10N。
f.秒表,读数分辨力不大于0.01s 。
g.转鼓式制动力试验台。
h.风速仪,0~30m/s,读数分辨力不大于0.1m/s。
i.可倾斜式测量平台,应能在平面座标系中绕X轴和Y轴倾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刚性,表面应平整,在测量范围内其平面度误差应不大于5mm ,其表面附着系数应相当于0.7~0.8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4 试验条件

4.1 驻车制动试验
4.1.1 受试车辆装备应齐全,应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
4.1.2 受试车辆的质量状态为厂定最大总质量,其定义应符合GB5359.3的规定。
4.1.3 受试车辆的轮胎胎冠磨损不得大于20%,充气压力应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1.4 受试车辆的驻车制动器和轮胎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得有泥、水、油污等。
4.1.5 驻车制动试验时,制动鼓或制动盘摩擦表面的温度应不高于65℃。
4.1.6 在驻车制动试验前,受试车辆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磨合。
4.1.7 试验路面应是干燥、清洁、平整的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坡道试验时坡道之坡度应符合GB/T 15363表1的规定。牵引试验时,路面应水平,其纵坡应不超过1%,横坡不超过3%。
4.1.8 在室外进行试验时,风速不得大于3m/s 。
4.19 施加在操纵杆或踏板上的控制力应在正常操作时的方向上,控制力的作用部位应在操纵杆手柄或踏板的中心部位,如果操纵杆手柄中间部位不明显时,取离顶端50±5mm 处。
4.2 撑杆和停车架驻车试验
4.2.1 受试车辆应符合4.1.1条规定,轮胎充气压力应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2.2 受试车辆的质量状态为全装备质量,其定义应符合GB 5359.3的规定。
4.2.3 受试车辆测量比压时驻车表面应为坚实平坦的水平地面。

5 试验方法

5.1 驻车制动性能试验
驻车制动性能试验方法分为坡道试验、牵引试验、台架试验三种,应优先采用坡道度验。
5.1.1 坡道试验
5.1.1.1 将受试车辆平稳地驶入试验坡道上,使车辆纵向中心线与坡道中心线重合或平行,用行车制动器将车停稳。
5.1.1.2 将受试车辆的变速器换入空档位置,按GB/T 15363表1规定的控制力操纵驻车制动装置,然后解除行车制动控制,确认受试车辆完全停稳后,读出控制力,观察5min ,受试车辆不得有任何移动。
5.1.1.3 受试车辆按上坡方向和下坡方向分别进行三次试验,每向三次受试车均不得有任何移动方能确认该向试验成功。将试验数据记入附录A(补充件)表A1中。
5.1.2 牵引试验
5.1.2.1 将受试车辆缓慢地驶入试验路段,用行车制动器将车停稳。
5.1.2.2 将受试车辆的变速器换入空档位置,按GB/T 15363表1规定的控制力操纵驻车制动装置,然后解除行车制动控制。
5.1.2.3 用牵引设备牵引受试车,牵引力的方向应平行于地面,正三轮摩托车还应通过其纵向中心线,边三轮摩托车还应通过其质心并平行于主车纵向中心平面。牵引时应平稳而缓慢地增大牵引力,测量受试车产生移动前瞬间的牵引力数值。
5.1.2.4 根据测量的牵引力按式(1)计算相应的驻车坡度角:

……………………………………(1)

式中:α—驻车坡度角,(°)
P—牵引力,N;
m—受试车质量,kg ;
g—重力加速度,m/s2
5.1.2.5 受试车辆按前进方向牵引和倒退方向牵引分别进行三次试验,每向三次测量值中最大、最小值之差不得大于1°30',否则应重新测试,将试验数值记入附录A表A2中。
5.1.3 台架试验
5.1.3.1 将受试车辆置于制动力试验台上,使车辆纵向中心线垂直于台架滚轮轴线,转动台架滚轮,测量未施加控制力时车轮在台架上的读数值。
5.1.3.2 继续转动台架滚轮,按GB/T 15363表1规定的控制力操纵驻车制动装置,使车辆保持驻车制动状态,测量受试车各轮驻车制动力值。
5.1.3.3 根据测量的驻车制动轮各轮驻车制动力之和即总驻车制动力,按式(2)计算相应的驻车坡度角。

……………………………………(2)

式中: a—驻车坡度角,(°);
FZ—受试车驻车总制动力,N;
F1—施加控制力时左轮驻车制动力,N;
F2—施加控制力时右轮驻车制动力,N;
f1—未施加控制力时左轮在台架上的读数值(原始值),N;
f2—未施加控制力时右轮在台架上的读数值(原始值),N;
m—受试车质量,kg;
g—重力加速度,m/s2
5.1.3.4 按前进方向和倒退方向分别进行三次实验,每向三次测量值中最大、最小值之差不得大于1°30',否则应重新测试。将测量数值记入附录A表A3中。
5.1.4 取值规定
取受试车辆上坡方向和下坡方向或前进方向和倒退方向的三次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中之最小值,数值修约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对应的度、分值。
5.2 撑杆和停车架驻车性能试验
5.2.1 侧翻坡度角和前翻坡度角测定
5.2.1.1 将受试车辆置于测量平台上且使车辆轴系与可倾斜测量平台座标系相一致。
5.2.1.2 将受试车辆的变速器换入空挡位置,如果受试车有驻车制动或其变速器有驻车档位,则应在驻车制动状态或驻车档位上。
5.2.1.3 试验时受试车的方向把应处于方向锁住位置,如果方向把向左或向右两侧都能锁住,则两种状态下都应进行试验。
5.2.1.4 按5.2.1.1条要求将受试车辆分别以撑杆和停车架停放在测量平台上。在每一种支撑状态下,分别使平台从其其水平位置缓缓绕平行于X轴的轴向左(或向右)倾斜,测定受试车开始翻倒或滑动时的平台倾斜角,即为该车在此状态下的侧翻坡度角。
5.2.1.5 按5.2.1.1条要求将受试车辆分别以撑杆和停车架停放在测量平台上,在每一种支撑状态下,分别使平台从水平位置缓缓烧平行于Y轴的轴向前倾斜,测定受试车开始倾倒或滑动时的平台倾斜角,即为该车在此支撑状态下的前翻坡度角。
5.2.1.6 每种状态各测量三次,三次测量值中最大、最小值之差不得大于1°,否则应重新测试。将所测数值记入附录A表A4中。
5.2.1.7 取值规定
取每种状态下三次测量有效值的算术平均值中之最小值。计算值修约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对应的度、分值。
5.2.2 比压测定
5.2.2.1 支承力测量
a.在水平驻车表面与撑杆端头接触部位安装测力计,测力计与撑杆端头接触面应和轮胎支承面在同一水平面内,测定撑杆端头对支承面的压力。将所测力值记入附录A表A5中。
b.测量时受试车的方向把应处于方向锁住位置,如果方向把向左或向右两侧都能锁住,则两种状态下均应进行测量,并取两种状态测量值中之大值。
5.2.2.2 支承接触区投影面积测量
采用在橡皮泥或模型用粘土等塑性材料上,利用撑杆端头压印的方法来确定支承接触区。按下图所示,将受试车置于水平驻车表面上,利用撑杆驻车,在撑杆端头下方放置厚度约5mm的塑性材料垫,撑杆端头在塑性垫上表面形成的投影面积即为支承接触区面积。测量时不应把撑杆伸缩所造成的痕迹计算在支承接触面积内。将测量的支承接触面积记入附录A表A5中。

5.2.2.3 比压计算
由5.2.2.1条所测得的支承力除以5.2.2.2条所测得的支承接触区投影面积,即为撑杆支撑接触区的平均比压。计算值修约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附 录 A
测试记录表
(补充件)

表A1 驻车制动坡道试验记录

车辆型号

轮胎气压
kPa

前:

后左:

车架编号

边:

后右:

厂定最大
总质量,kg

主要试验仪器

试验地点

试验时间

操纵方式

气象特征

制动器类型

气温,

试验人员

 

方向

次数

驻车坡度角
(°)

控制力
N

驻车时间
min

驻车坡度角平均值
(°)

备注

上坡

1

2

3

下坡

1

2

3

取值结论


表A2 驻车制动牵引试验记录

车辆型号

轮胎气压
kPa

前:

后左:

车架编号

边:

后右:

厂定最大总质量,kg

主要试验仪器

试验地点

试验时间

操纵方式

气象特征

制动器类型

气温,

试验人员

 

方向

次数

控制力
N

牵引力
P,N

驻车坡度角
a,(°)

驻车坡度角平均值
(°)

最大、最小角度差
(°)

前进
方向

1

2

3

倒退
方向

1

2

3

取值结论

A3 驻车制动台架试验记录

车辆型号

轮胎气压
kPa

前:

后左:

车架编号

边:

后右:

厂定最大总质量,kg

主要试验仪器

试验地点

试验时间

操纵方式

气象特征

制动器类型

气温,

试验人员

 

方向

次数

控制力
N

左、右轮原始读数值
N

左、右轮驻车时制动力读数值
N

左、右轮实际制动力
N

驻车总制动力
N

驻车坡度角(°)

驻车坡度角值平均值
(°)

最大、最小角度差
(°)

f1

f2

F1

F2

F1-f1

F2-f2

FZ

a

前进方向

1

2

3

倒退方向

1

2

3

取值结论

A4 侧翻坡度角、前翻坡度角测试记录

车辆型号

主要试验仪器

车架编号

全装备质量kg

试验地点

轮胎气压Pa

前轮:
后轮:

试验时间

有否驻车制动

试验人员

变速器有否驻车档位

侧翻坡度角,(°)

前翻坡度角,(°)

撑杆驻车

停车架驻车

撑杆驻车

停车架驻车

方向把向左

方向把向右

方向把向左

方向把向右

方向把向左

方向把向右

方向把向左

方向把向右

左倾

右倾

左倾

右倾

左倾

右倾

左倾

右倾

次数

1

2

3

平均值(°)

最大、最小角度差(°)

取值结论

A5 撑杆端头比压测试记录

车辆型号

主要试验仪器

车架编号

全装务备质量 kg

试验地点

轮胎气压 kPa

前轮:
后轮:

试验时间

有否驻车制动

试验人员

变速器有否驻车档位

支承力,N

支承力取大值,N

支承接触区投影面积,mm2

比压,N/mm2

方向把向左

方向把向右

结 论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南昌航空工业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凡要起草人匡宇文、顾新、陈人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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