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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式铣镗床 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标 准 号: JB10081-1999 原ZB J54 003-87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汉川机床厂等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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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卧式铣镗床及其随机附件的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卧式铣镗床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遵守JB 4139—85《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主轴箱、镗轴、平旋盘径向刀架、工作台及上、下滑座等部件,若不允许同时动作,其控制机构必须互锁、可靠。
  2 各直线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应设限位装置。
  3 镗轴上的长键槽不应与其前端面开通。若不能满足该要求时,则必须把槽口封闭。
  4 刀具装卸及拉紧装置不得局部突出镗轴的外径。
  5 手动手柄和带手柄的手轮在机动时不得旋转。
  6 对于自动卸刀装置,必须先停止主运动后再使刀具松开。
  7 悬挂按钮站不得与机床部件碰撞。
  8 镗轴直径大于90mm的机床,当按钮站为固定接钮站时,应在远离固定按钮站的适当位置设置急停按钮。
  9 精密检测装置应设防护罩。
  10 机床的操作、测量部位一般应设防滑踏板,其踏板必须牢固、可靠。
  11 镗轴以最高速度旋转时,从切断电源到镗轴达到静止状态的时间不得超过5s。
  12 重量较大的附件应设起吊孔或起吊环。
  13 必须保证在运输中机床的主轴箱、滑座等直线运动部件不发生相对移动。
  14 必须将重锤及悬挂按钮站固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北京机床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钻镗床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汉川机床厂等单位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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