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可移动、不易移动和固定安装的电子式直流输出不间断电源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的性能和试验要求。此类直流不间断电源具有如下特点:
--由不超过1 000 V的交流电压源供电;
--提供不超过1 500 V的直流输出电压;
--包含一个储能装置;
--主要功能是保障对负载直流供电的连续。
本部分规定了完整的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而非单个直流不间断电源功能单元)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单个直流不间断电源功能单元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参见参考文献中提及的IEC出版物,它们与本部分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