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文件,我公司已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委员会,并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工。
二、加强制度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有效控制各生产岗位的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并严格进行实施。具体制度有:.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员工个体防护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配备了入井工作服、工作鞋、矿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了员工对粉尘的有效防治。并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对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了具体要求。
四、现场监测
1、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的完善。为了控制作业环境中的粉尘、一氧化碳和瓦斯气体等对人体的危害,我们引进了监控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并进行了合理布置,对井下各区域进行连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由监测队对设备仪器进行定期调校,达到了监控有效、准确;由通防工区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每旬对各扬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3、每月进行一次职业危害专项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按日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适时评价,制定治理措施和改进方法,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五、职业危害告知
公司已与在职员工签订了职业危害告知书。内容包括:员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六、职业健康检查
我公司下属各矿已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由各单位劳动人事科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