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对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几点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8日

职业病危害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的全过程,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职业病有害因素辩识、检测及分析工作,以估价投入使用后本项目的职业危害程度。现阶段多数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评价依据、方法、范围。②工程分析:项目性质,规模,总投资,劳动定员,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物卫生学要求,主要设备,自动化、密闭化程度,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各类部位和存在形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等。③职业卫生调查与监测结果。④职业危害程度分级。⑤评价结论与建议。

随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近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分离政策的推广实施,职业病危害评价逐渐成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一个重要公共卫生产品。为适应WTO有关规则,各企业已将环保、卫生、安全方面的认证评价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有的建设单位开始主动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评价。但我国职业卫生评价工作还处于初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我们根据几年来开展评价工作的体会,谈以下几点建议。

1 国家应对评价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获得资格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目前国家和各省已对进行监测和评价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认证工作,发放了资质证书,但尚未对评价人进行认定,部分评价机构存在评价人员良莠不齐的现象。下一步应对评价人进行培训、考试和认定工作。评价报告应有评价人署名,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应对所出具的评价报告负责。

2 实现资料共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要有建设项目同行业类比资料,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健康效应、职业中毒事故与职业病发病情况、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布局及自然环境等。要收集上述资料需要各地职业卫生服务部门相互协作和持续积累,有关单位牵头有针对性地在各地开展各行业职业卫生状况调查,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供评价机构查询参考。

3 探索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

目前评价机构多采用职业危害分级法和检查表法。分级法对单一的职业危害因素评价比较可靠,但未考虑多因素联合作用,解决此类问题需进行多目标决策。检查表法比较笼统,不能定量评定危害程度或防治的效果。因此研究因素相互作用的模型并应用到具体的评价中去是必要的,针对多因素问题,目前有人应用模糊数学法、层次分析法及密切值法。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与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建设规模、所采取的职业危害因素治理措施、管理制度、生产辅助设施、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等因素有关。应对这种关系进行研究,建立科学的统计模型,以根据类比项目对拟建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量预测。

4 评价应有公众参与内容

作业环境中的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对自己分管的设备性能、环境状况、身体状况以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有发言权,评价报告不应忽视这一直接经验。评价者可遴选部分敏感题目以问卷的方式,调查类比项目或本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了解他们对此类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5 评价应公开透明

卫生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应对评价的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促使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袁义昌 李百文)

下一篇: 二氯乙烷中毒
上一篇: 氮氧化物中毒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