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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乡镇蓄电池行业铅作业职业危害调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11日

  (作者 马桂泉)慢性铅中毒是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铅作用于全身各系统和器官,主要累及血液及造血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管及肾。蓄电池制造行业接触铅尘、铅烟。为了解该行业职业危害现状。我们于2003年12月对海安县4家乡镇蓄电池厂调查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海安县4家乡镇蓄电池厂,工人总计79名,男性26名,女性53名。年龄26~59岁,平均40岁。工龄1~26a,平均4a。

1.2 方法

1.2.1 现场调查 了解生产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及劳动防护状况。

1.2.2 车间空气测定 按照《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第3版)。

1.2.3 工人健康体检 包括询问职业史、既往史、家族史、月经生育史、自觉症状,内科

及神经科检查。尿铅检测采用双硫腙热硝化法,评价指标按照(GBZ37-2002《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2 结果

2.1 工厂现场调查 海安县4家蓄电池工厂均为乡镇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工艺流程:

 

 熔铅作业基本采用局部自然排风罩,个别安装机械吸风排毒设备,但不能正常使用。球磨工序都采用密闭机械作业,没有安装机械吸风除尘设施。拌料、烘干作业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组装焊接作业也基本无防护,个别采用局部自然排风罩。整个行业的工人都只戴纱布口罩。

2.2 车间空气监测 海安县蓄电制造作业车间铅尘浓度为0.04~0.51mg/m3,平均0.35mg/m3,铅烟浓度为0.08~0.64mg/m3,平均0.32mg/m3

2.3 体检结果 见表1。

  表1 79名工人主要症状及尿铅异常情况

  

3 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海安县乡镇蓄电池制造行业缺乏对铅尘、铅烟的有效防护设施,对作业工人提供的普通纱布口罩也不能有效地防止铅尘铅烟的吸入。致使生产车间的铅尘、铅烟浓度平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6~9倍,46.8%的作业工人尿铅值≥0.07mg/L,超过正常指标。只有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使车间空气中的铅浓度达到安全范围,不致有过量的铅侵入人体。其次,已有研究证明,运用职业健康促进的原理和工作方法,对铅作业工人加强健康教育,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改善卫生行为,能够显著降低工人体内的铅侵入量,是预防慢性职业性铅中毒的有效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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