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各类叉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柴油车和电动车。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 负责本岗位叉车装卸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 负责本岗位叉车的充电或加油过程的安全作业,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l 负责本岗位叉车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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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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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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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伤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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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装卸和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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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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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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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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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环境照明、标识、道路等不良,或人车混行,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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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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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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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违章超载、超速驾驶,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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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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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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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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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加油时违规使用明火;导致起火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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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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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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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漏油,遇明火、静电或火花等,导致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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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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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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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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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操作不当,电动车超负荷充电,或充电设备故障造成充电线路过热,或电池爆燃,导致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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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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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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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操作不当,或充电设备漏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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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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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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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充电液,操作不当,化学液进入眼睛、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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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或皮肤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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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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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扫
保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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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清扫保养时,肢体接触设备尖锐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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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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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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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存放在高温部位,造成柴油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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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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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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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2 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5 叉车作业安全要求
5.1叉车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厂内机动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书,证书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时,应随身携带证书复印件。
5.2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l 检查燃油储油量、电瓶电量是否符合要求;
l 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l 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l 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l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l 查看叉车行驶路线的作业环境是否无异常情况,包括道路、照明、等是否正常。
5.3 叉车装卸和行驶安全要求
5.3.1 严禁酒后驾驶,行车中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手机。
5.3.2 严禁超速驾驶:
l 厂内主干道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
l 进出车间仓库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5km;
l 在车间内,时速不得超过3km;
l 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5.3.3 严禁超负荷装载,装载和行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l 在装载货物时,应根据货物大小调整货叉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
l 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的一面贴紧;
l 叉车开动前,应将叉架后倾到固定位置上防止货物倾倒;行驶时起重门架要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300mm左右再行驶,距地面始终保持距离;
l 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l 叉车开动时,必须先鸣笛、观察前后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l 叉车转弯、进入现场必须鸣笛,减速缓行;严禁急刹车、高速转弯、行走时起升或下降货物。
5.3.4 作业中应遵守“八不准”:
l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l 不准用货叉挑起翻盘的方法卸货;
l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危险品,易燃品;
l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l 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l 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作业,货叉带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l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l 不准两车装载同一物体。
5.3.5 叉车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5.3.6 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5.4 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4.1 停车后应关闭油门或总开关;严禁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停车离开时必须将车钥匙取下。
5.4.2每天作业完后对叉车进行日常清洁保养,清洁保养时应避免接触车辆突出和尖锐部位,,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4.3 车辆停用时,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应停放在坡地上;并将货叉落地;不准将车停在坡道口。
5.4.4 叉车充电安全要求
l 叉车应到本单位专用充电点充电,充电时叉车应处于停车状态;充电区域内禁止吸烟;
l 充电前应检查充电设备是否完好,充电插头、充电夹及线路是否无破损,确认完好有效方可开始充电;
l 开始充电后,应根据蓄电池的充许容量,确定电流强度,并检查充电是否正常,如整流器发热或其他部分损坏,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取用蓄电池;
l 充电正常进行5分钟后,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在结束充电后及时停止充电作业。
5.4.5 叉车加油安全要求
l 车辆加油时应熄火;到加油站或本单位加油点加油时,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手机;
l 在本单位加油点加油时,应使用专门配备的防静电抽油工具,并防止柴油泄漏;
l 现场少量柴油溅出时应立即清理;发生大量泄漏,应采取应急措施。
6 岗位应急要求
6.1车辆行驶中由于碰撞、翻车等引起人体伤害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立即抢救伤者。
6.2 车辆在充电时发生设备漏电,应立即关闭充电设备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6.3 车辆加油时,发生柴油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并立即开启通风装置进行通风。
6.4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工厂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