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对设计图纸要求作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作气密性试验,应在设计图纸中规定。气密性试验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相等于容器设计压力。
⒉ 进行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进行确认:
⑴ 试验场地应划定安全防护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
⑵ 试验用的安全装置应安放在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控制的地方;压力表的量程精度与刻度,必须与试验要求匹配,并便于观察和记录;
⑶ 可拆部件应拆卸,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牢固;
⑷ 采用妥当的方法将容器内部剩余的介质全部清理干净;
⑸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⒊ 试验介质应为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15℃。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⒋ 试验升压程序及检查:
⑴ 首先应使试验系统压力保持平衡;
⑵ 缓慢通气,达到试验压力的10%(不小于1个表压)应暂停进气,对连接密封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可继续升压;
⑶ 升压应分梯次逐级提高,每级一般可为试验压力的10---
20%,每级之间要适当保压,以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⑷ 升压过程中,严禁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进行检查工作; ⑸ 达到试验压力后,首先观察有无异常现象,然后由专人进行检察和记录;
⑹ 保压时间一般不少于10---30 分钟,保压过程中试验压 力不得下降。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压力不变的做法;
⑺ 试验完毕后,应缓慢将气体排净。
⒌ 容器有压力时不得紧固、拆卸螺栓、锤击敲打或进行修理工作。
⒍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容器,如果以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后,应保留0.05---0.1MPa的余压,以保持密封。
⒎ 升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裂纹(或压力下降)、鼓包时,应停止试验,卸压后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进行试验。
⒏ 泄漏检查除采用检漏计外,可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⒐ 试验合格后,按规定出具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