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