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 氧气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颜色标志进行涂色(瓶身为兰色白字)。
2. 氧气瓶嘴及瓶身不许沾污油脂。并不准用可燃物质做密封填料。
3. 氧气瓶嘴零件。不准用黑色金属制做。
4. 氧气瓶必须要有两个防震圈和旋紧安全帽。
5. 氧气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①氧气瓶颜色不符合规定者。
②瓶身有裂纹和被压伤者。
③水压期试验已超压者。
④瓶嘴有缺陷者。
⑤有报废标志者。
二〉氧气瓶的使用
1. 氧气瓶内压力不准用完,必须保留0。1-0。2Mpa的剩余压力。
2. 开、关氧气瓶时,手和工具不准有油脂。
3. 氧气瓶除有特殊需要外,必须装上减压阀。
4. 氧气瓶嘴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须用开水或用低压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焰加热或铁器敲击氧气瓶。
5. 氧气瓶和减压器,不许沾有油脂,检查氧气瓶嘴是否泄漏时,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试验。
6. 氧气瓶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不准任意乱拆,须送回氧气站处理。
7. 氧气嘴接头和减压器接头,不准用可燃物质做垫和涂油,必须采用无油的钢纸垫。
8. 氧气瓶在使用时,放置地点,应符合下要求:
①夏季不要放在日光曝晒的地方。
②不要放在容易跌落和容易受到外来撞击的地方。
③氧气瓶放在热辐射的地方时,应采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