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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07日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 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 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 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 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 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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