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岗条件
第1条斜切分层采煤回采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回采支护和回柱操作技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工作面支护的排、柱距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第3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4条工作面特殊支护要齐全有效。
第5条支柱的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按要求穿好鞋。
第6条放煤前,必须重新维护工作面,1作面有歪扭失效柱严禁放顶煤,工作面有空顶时严禁放顶煤,严禁同一工作面内同时即推茬又放顶煤。
第7条放煤时严禁高位放煤,放煤口距离顶梁1m以上,
严禁在控顶区内放煤,严禁去掉采空区侧支柱放煤。
第8条放煤工作面必须有区、班长指挥,各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采空区、煤帮及支架的变化情况,发现压力增大,顶板下沉、片帮、支架变形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待顶板稳定后再继续作业。
第9条放顶煤时必须2人作业,1人持长杆放煤,1人观察。放煤人员必须站在煤壁侧安全地点进行操作。
第10条放煤后及时将放煤口用木料;笆片等拦严,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
第11条工作面高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2条放顶煤工作必须在工作面最小控顶距时进行。
第13条开工前,首先要检查工作面支架和放煤眼安全情况,若发现支架损伤四周空坍或放煤眼支架脱落,要先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工。
第14条工作面上顶不得空虚。如有空虚,必须用材料填严填实。
第15条放顶煤爆破时要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16条工作面有缺柱或支架不全时,禁止爆破及放顶煤。
第17条放顶煤时,放煤口要设拦口
三、操作准备
第18条备齐注液枪、卸载手柄、液压升柱器、锹、镐、锤、斧子、长钎子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9条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20条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放顶煤工作。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放煤前先将工作地点清理至作业规程要求的高度,乱料码放好,以保持后路畅通c
第22条放煤前将作地点的单体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3条放煤前检查工作面的特殊支护是否齐全有效,无特殊支护或特殊支护不全时严禁放顶煤。
第24条打眼、爆破、剪网、放煤。
第25条放顶煤时采用多轮、均匀、等量从底板-一侧向顶板一侧进行。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将出煤口拦好,工作面浮煤出清。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进行交接班。